《富比士》報導,林志玲2011年時成立個人基金會,透過慈善月曆銷售及愛心義賣募得160萬美元,用來幫助台灣弱勢家庭的孩童急難救助;過去3年,也為中國的「築巢行動」,捐出逾160萬美元,協助偏鄉孩童整修宿舍。對於獲選入榜,林志玲昨(16)日在微博轉發上榜新聞,並寫下「不忘初心,堅持做對的事。」

 

《富比士》的「慈善英雄榜」每年針對亞洲各國的個人慈善家進行調查,最終選出40位,歷年來曾上榜的名人有歌手張惠妹、中國籃球員姚明、演員成龍等人。台灣今年共有3人入選,除了林志玲外,另2位則是華碩電腦CEO沈振來及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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