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2019年4月11日,四川省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四川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受賄一案。

  四川省德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嚴春風在擔任宜賓市城市規劃局局長、宜賓市翠屏區委副書記、區長,成都市規劃管理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廣安市常務副市長,廣安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糾紛解決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72.9萬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嚴春風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嚴春風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全國、四川省、德陽市三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羣衆8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明平

  圖據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編輯 陳豔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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