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小夥伴們大家好,歡迎收看本期快報

  現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都是制式合同,在購房者(特別是第一次買房的小白)心目中,總有這麼一種想法“既然是制式合同,那麼別人都敢籤,肯定是別人感覺沒啥問題,既然大家都不看合同,那我也就不用看了。”這種依靠他人的“衆人思維”往往會讓自己掉進坑裏,殊不知,每個購房者都這麼想的,最後100個簽訂購房合同的人,仔細看購房合同的人一個沒有,合同規定的是啥都不知道。

  合同的空白條款中,要注意的有幾點,數字條款,基本包括房屋的戶號、房屋的樓棟號、房子的建築面積、房子的公攤面積、房子的總價格、房子的單價、交房日期這些數據。在這些信息中,要留意麪積、價格、日期這三大條款

  既然是買賣合同,那麼就必然有違約問題,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對購房者權益保障的合同,在合同中有不少關於開發商的“違約責任”規定,要記得看清這些條款。如果房子最終在這些條款上出現問題,購房者可以憑此請求補償。

  如果合同中沒有以上兩點主要的違約條款,則這份商品房合同是不合理的,因爲隨便一個條款,都可能讓購房者白白損失幾十萬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