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經濟形勢這麼好,國家又鼓勵創業,所以很多人相較於給別人打工,更希望自己做老闆,越來越多的創業型公司遍地開花,而想要開公司,那麼肯定就會有一個領頭人,也就是所謂的公司法人,這個法人既是公司的一把手,象徵着公司的最高領導人,同時也要對於公司的一切擔起責任來,而隨着公司越做越大,公司面臨的困難和麻煩也就會相應的增多,很多的老闆在這種情況下都會喜歡變更法人,讓出自己的頭把交椅,這就讓人非常奇怪,畢竟自己當老闆,不是決策權會更大一些嗎,爲什麼還有人不願意做法人呢?其實也有一些同行透露:頭把交易也不是那麼好坐的,其中也有3種風險要承擔!

  1、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風險

  一個公司的法人除了享有公司的最高決策權之外,他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的,一旦公司裏出現了運營危機,比如侵權、債務、賠償等狀況,都是需要法人站出來承擔責任的,而且就算是公司裏出現的問題,並非是法人的原因,法人也必須站出來承擔責任,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背鍋的,這樣喫力不討好的事情,也難怪很多人都不願意當法人。

  2、需要承擔行政責任風險

  而除了民事責任風險之外,一個公司的法人也必須要承擔行政責任的風險,比如公司出現一些非法經營活動、偷漏稅、隱匿資產、逃避債務,申請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在變更資產時沒有進行透明公開的公告和登記,使相應的利益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以及一切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的行爲,由公司的法人站出來承擔責任,輕則給予行政處分和罰款,重則可能會追究刑事責任。

  3、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風險

  公司法人需要承擔的第3個風險就會比較嚴重了,那就是一旦公司法人觸及到了法律底線,引發了重大的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了企業、金融的管理秩序,甚至侵犯知識產權、經濟詐騙、擾亂市場等等,而且嚴重到已經損害了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對於社會的和諧穩定造成了影響,那麼就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也是要依法追究公司法人的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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