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在來到世上以後,隨着年齡的增長會逐漸地去尋找自己的理想、追求與愛好。比如說,有些人因爲貪圖錢財,而願將體力、青春,以及千載難逢的人間歲月等所有的一切,都花費在追逐金錢的“事業”之中;有些人因爲崇尚地位,爲了贏得高官厚爵,寧可捨棄包括辛苦換來的錢財在內的所有一切;另有一些人卻垂青於名聲,爲了名滿天下、流芳百世,又置錢財、地位於不顧。儘管每種人都各有圖謀,但願意爲了金錢、地位與名聲而付出生命的情況卻異常罕見。由此可見,對於所有人來說,生命的價值都是極其珍貴的,一切世間萬法均無法與之比肩。

但很奇怪的是,雖然人類萬分珍惜自己的生命,卻將其他衆生的生命視若草芥。爲了自己的蠅頭小利,會親自動手去殺害這些衆生;即使自己不動手,也會在爲了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慾,或者在爲了獲取利潤的情況下,眼見他人滅絕人性地殘殺這些無辜生命,卻熟視無睹、冷眼旁觀,不願盡己所能地規勸阻攔。

節選自:《慧燈之光》第三冊《戒殺放生的功德》,作者:慈誠羅珠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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