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重溫《奇葩說》,看到了這樣一個辯題:“如果喜歡上了一個有對象的人,要不要去告白?”最後正方獲得了更多的支持票數。

  但是如果在現實生活中真的碰到了這樣一種抉擇,我想大多數人還是會選擇沉默。

  “喜歡就去追”這樣的人生態度大多隻適用於那些還是十七八歲,莽莽撞撞的少年郎。作爲一個理性思維更勝於感性的成年人來說,不是所有喜歡的人,都適合在一起。

  上個月,小玉在羣裏說要跟男朋友去一趟泰國,這是他們在一起之後的第一次旅行。沒想到,在那玩了一個禮拜回來後,兩人就分手了。

  後來小玉跟我吐槽在旅行中男朋友的種種不是。

  “本來前一天晚上說好了早起去看日出,結果十一點多了還睡得跟個豬一樣,叫他起來他倒還發脾氣。”

  “在泰國不是語言不通嘛,結果呢不管做什麼,跟誰交流,他都把我往前推,像只縮頭烏龜一樣,拜託,我也不會泰語啊。”

  “我想讓他陪我逛一下那些街邊小店,但他卻只催我快點快點,好像趕着去救火一樣,比誰都不耐煩。”

  在旅途中,男友的種種表現讓小玉既失望又生氣,於是在回國的當天,她就立馬提出了分手。

  這也就驗證了那句話:“旅行是檢驗一對情侶的最佳標準。”

  一個人在旅途中往往能展現出最真實的自己,包括他的生活習慣和脾氣個性。而對那些平時很少有機會朝夕相處的情侶而言,旅行也是最好的認識自己伴侶的機會,他的優點和缺點都會在這個過程中暴露無遺,甚至被進一步放大。

  兩人之間生活作息、性格愛好、處世風格的差別也都能在旅行中顯現出來,這個時候你往往就能看到對方是不是真的適合在一起。畢竟一個禮拜的共處都不能忍受的話,將來三年、五年、乃至幾十年又該如何堅持下去呢?

  大多數人的愛情不是偶像劇,沒有那麼多轟轟烈烈,有的只是平淡生活裏的茶米油鹽醬醋茶。

  其實不只是旅行,同居、見家長甚至是逛超市都可以成爲檢驗一段愛情能否長久的標準。因爲在這些生活場景中,那些瑣碎的細節往往最能表現出一個人的品性與習慣,以及情侶雙方的契合程度。

  那些由於雙方個性、生活習慣上的不同而產生的小矛盾,一旦積累到了一定程度,將成爲壓垮這段感情的最後一根稻草。

  談戀愛是爲了以後過日子的,而不只是在說完“喜歡”,體驗了一把愛情的甜美后就分道揚鑣。

  喜歡或許是愛情發生的催化物,但是適合卻是使愛情能夠長久的保鮮劑。

  曾經在網上看到了這樣一句話:喜歡是一個人的事,但在一起是兩個人的事。有時,愛意的表露也需要在乎對方的感受,尤其是當你們處於另外一種情感關係的時候。

  表弟之前和我聊過他的感情問題,他喜歡了一個女生三年,但是卻一直不敢開口,因爲,那個女生是他最好的朋友。

  “我到底該不該和她告白呢?我覺得如果再不說,她可能就要成爲別人的女朋友了,但是我又擔心和她說了之後,我們會連朋友都沒得做。”

  我告訴他:“既然你這麼在意這個女孩子的話,那就不要說出來。”因爲,這樣的告白其實是在把一個非常難的問題推給了對方。

  做戀人或許“郎有情妾無意”;但若選擇繼續做朋友,其中卻已然生出隔閡,無法再向之前那樣親密無間;最壞的一種可能便是成爲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但如此以來,你們的友誼便徹底決裂。

  如果你真的很喜歡那個人,你會希望她獲得快樂,而不是看她獨自陷入這樣的痛苦抉擇之中。

  身邊人失戀時,我最喜歡安慰他們的一句話便是:“命裏有時終須有,命裏無時莫強求。”倒不是說我是個迷信之人或是聽天由命的悲觀主義者,只是有些東西,是真的勉強不來,也沒必要去強求。

  我們已經過了那個可以隨隨便便說“喜歡”的年紀了,我們的所作所爲不僅僅要接受社會價值觀的評判,經歷生活細節的考驗,還需要充分考慮到他人的感受。

  地球並不是隻圍繞着你一個人轉動,你不能任憑自己的內心衝動去做想做的事,即使前提是出於愛,那也是一種自私與幼稚的表現。

  既然道德不允許,個性不適合,身份有限定,不如就此放棄,成全他人同時也是成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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