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因外傷引起的破傷風,意外險到底是否賠付,這涉及「近因原則」在保險中的運用,但保險法又沒有明確規定「近因原則」是保險公司理賠具體適用原則。因此我們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首先了解下什麼是近因,近因是指在風險和損害之間,導致損害發生的最直接、最有效、起決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時間上或空間上最近的原因。

一般情況下,我們因外傷導致破傷風,大致的流程是這樣:外傷——破傷風桿菌感染——破傷風發作,應該算是連環因果關係。連續發生的多個致損原因,彼此間互為因果關係。

如果前後損因都屬於被保風險的,保險人當然要對損失負責;

如果連續發生的原因中含有未保風險或除外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由於致損原因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因此前一個損因就是致損的近因。即前一個損因屬於承保責任,而後一個損因卻不是,保險人仍然負責賠償損失。

相反,如果前一個損因不屬於承保風險,而後一個損因卻是,保險人不必對損失負責。

因此,可以認定外傷是破傷風的近因,保險公司需要承擔意外保險賠償責任。

注意:如果購買的是只保醫保範圍內的意外醫療險,那麼不賠自費、進口葯。比如進口的狂犬病/破傷風免疫球蛋白。根據《保險法司法解釋三》,可以按同類目錄內葯的價格來理賠,不賠超出部分。

因意外傷害導致感染化膿、破傷風,屬於意外醫療保險的理賠範疇,無論門診治療還是住院治療,都可以申請理賠。

再普及一下意外險知識:意外險包含意外傷害保險和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責任是意外身故和意外傷殘,屬於給付型保險產品;而意外傷害醫療保險的理賠責任是意外傷害造成門診治療或者住院治療產生的醫療費用報銷,屬於報銷型保險產品。所以,購買意外險一定要都包含這兩個險種組合的理賠責任,要不然就會出現買了保險得不到理賠的情況。


謝邀

根據您的描述,是可以理賠的,一百元門檻費後至意外醫療的保額,無論是門診亦或者住院都能報銷,但是前提是您購買意外險時附加了意外醫療,意外險保的是意外身故和意外傷殘,附加的意外醫療是管因意外所引起的治療費用,希望能幫到你


你在哪工作?如果你是在公司或者工廠工作自己或者工廠給你買意外因公受傷而得了破傷風工廠或者公司老闆賠償因公意外受傷保險如果老闆不給賠償就投訴到勞動仲裁部門處理。意外受傷因而得的破傷風需要治療的話就叫老闆賠償因公意外保險費用於治傷。但是如果是你個人意外受傷的話,如果買了人身意外險的話你就拿著保險單去保險公司協商賠償事宜。就行了。


感謝邀請!對於因外傷引起的破傷風疾病,意外醫療保險賠不賠付的問題?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破傷風,是一種急發病,又是一種隱發病,它在保險賠付問題上是有爭議的。破傷風疾病的發做期和隱藏期較長。因此,很難確定他的受傷時間,這就是爭議的焦點。對於保險沒有明確註明的,是很難得到賠償的。但是,就就醫情況來看,破傷風疾病是可以走意外險報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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