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趙三軍 統籌/劉姝蓉】青海省紀委監委昨天發佈消息稱,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董金明(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大白新聞發現,董金明曾當了十年的縣委書記,並被評爲“全國優秀縣委書記”,他還曾在人民日報撰文《心中有責方能迎難而上》。董金明也是落馬的第4名“全國優秀縣委書記”。

  董金明資料圖(圖片來源於門源新聞網)

  曾在團省委工作17年,後當10年縣委書記

  董金明的簡歷顯示,他生於1961年8月,青海門源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8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董金明職業生涯前17年,都在共青團青海省委工作:先後任團省委學校部科員,工農青年部、機關黨委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權益部副部長兼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副祕書長,團省委統戰部部長,團省委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兼機關紀委書記等職。

  2001年12月,董金明就任青海省果洛州瑪沁縣委副書記,2006年6月至2011年8月,任青海省海北州委委員、剛察縣委書記,2011年8月任海北州門源縣委書記,一個月後兼任青海省海北州委常委。2016年10月,已經當了10年縣委書記的董金明就任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直到昨晚被宣佈審查調查。

  曾被媒體稱爲“老百姓身邊的縣委書記”

  2015年6月,時任海北州委常委、門源縣委書記的董金明入選“全國優秀縣委書記”行列,全國僅有102名縣(區)委書記獲此殊榮,青海僅有三人入選,那一年,董金明迎來了自己的“高光時刻”。

  當年7月,有媒體以《百姓身邊的縣委書記董金明》爲題對他進行了專訪,文章說:“四年來,董金明走東村串西村,千方百計解決羣衆困難,幫助羣衆脫貧致富,被門源縣羣衆親切地稱爲‘我們的董書記’,‘我們老百姓身邊的縣委書記’。”

  在文章的最後,作者寫道:“每當有人問董金明,作爲縣委書記,這樣工作是不是管得太細了,抓得太緊了?董金明總是平和地說:‘作爲一名一線指揮員,不僅要善於決策,更要注重抓落實。我多走走,多問問,羣衆的困難就會解決的快一點兒,我們的事業就會發展的好一點兒,這就值了。’ ”

  曾在黨報撰文《心中有責方能迎難而上》

  “全國優秀縣委書記”名單揭曉後,人民日報專門開設了“一線思考·怎樣當好縣委書記”欄目,邀請優秀縣委書記談經驗做法。2015年9月22日,董金明在該欄目發表題爲《心中有責方能迎難而上》的文章,暢談了他當縣委書記的體會。

  董金明在文章中說:“作爲一名縣委書記,心中有責是應有的政治本色和價值追求,是幹事創業必備的條件。”“心中有責,纔會如履薄冰、一心爲民思發展。心中有責的幹部,必有所敬畏。敬畏什麼?擔心所作的決策,不能令羣衆滿意,擔心政策落實不能取得預想效果,怕在其位而不能盡其責。”“心中有責,纔會不瞎折騰、着眼長遠謀發展。心中有責的幹部,必然堅持科學發展理念,不因個人的主觀武斷拍腦袋作決策,心中始終堅守‘功成不必在我’的信念,始終以人民羣衆的長遠利益爲標準,不爲贏得一時的讚譽、不貪圖一時的功名,而做短期的抉擇……”

  “在基層,越幹越能體會到,心中有責,才能在改革發展穩定的挑戰和羣衆的新期盼面前,自覺擔當,激情創業。” 在文章的結尾,董金明如是說。

  第4名落馬的“全國優秀縣委書記”

  大白新聞梳理髮現,董金明是第4名落馬的“全國優秀縣委書記”。

  3月26日,因失職失責被免職半年後,寧夏固原市委常委、西吉縣委書記馬志宏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宣佈接受審查調查。馬志宏是當年寧夏唯一入選 “全國優秀縣委書記”的人,兩年後,他還成爲黨的十九大代表。

  在馬宏志之前,另兩名“全國優秀縣委書記”——廣東江門市委原常委、蓬江原區委書記王積俊、河北邯鄲縣原縣委書記何志剛已先後落馬。

  2016年4月,王積俊被免職,半年多後被雙開。他不但違反生活紀律、收受鉅額賄賂,還爲謀取不正當利益,向他人行賄,2017年10月,王積俊(副廳級)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一案,由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何志剛則在轉任邯山區委書記、邯鄲市交通局局長後,於2017年5月被查。【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中國青年報、中國經濟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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