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楼停车场遥控器与门禁磁扣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强化本大楼住户安全之管理及规范地下停车场铁卷门(栅栏机)遥控器及大楼门禁磁扣使用方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使用范围:本大楼地下停车场及各门厅出入口(含电梯)。

三、核发对象与管制:

 1.核发对象:本大楼各区分所有权人、承租户、住户等人为限;惟承租户应取得区分所有权人之同意书(区分所有权人并应担保承租户之使用不违反本管理办法及

本大楼相关安全之规范),始得申办。

 2.管制:本大楼遥控器仅作为停车场铁卷门(入口栅栏机)启闭之用;磁扣仅作门禁出入使用,二者均严禁借用或转为其它用途,并请妥慎保使用。

四、遗失、毁损、增购:

   1.遗失:遗失磁扣、遥控器之住户,应即以电话                 通知大厅警卫室转告管理中心或当面报备注消编码,以防制有心人士冒用混进破坏。

    2.毁损:磁扣断裂、消磁或遥控器失灵,住户应立即携带原设备向管理中心登记及办理增购或送修。

    3.增购:住户因原配发磁扣数量不足或毁损,可依管理委员会制定之费用至管理中心申购。〈领用者基本资料及编码皆有存档管制〉

五、注意事项:

    1.为加强本大楼门禁管制,各住户应随身携带遥控器及磁扣,并于进出大门时养成随手关门习惯,严防陌生人尾随跟进。

    2.住户因故未携带磁扣欲进入大楼,应经由保全人员确认住户身份无误后,始得由保全人员协助开启大门或电梯后进入。

    3.本大楼遥控器与磁扣均需经原厂订制,如有需要增购者请向管理中心登记办理,为维护大楼门禁安全,请勿私自借予本大楼以外之成员。

 4.磁扣或遥控器因断裂、消磁、遗失或申请新增数量,其工本费由申购者自费购之。遥控器:每个新台币         元、感应磁扣:每个新台币         元。

 5.感应磁扣切勿靠近磁性金属、烈火或曝晒等,以免产生消磁情形。

六、本管理办法经管理委员会决议后生效,修正时亦同,并于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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