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黃有容╱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8月底公布「匯流時代傳播政策綠皮書」指出,因數位網路電視(IPTV),如中華電信MOD的經營發展,對有線電視費率等重整有利,考慮將放寬政府投資、經營廣電媒體的限制。有學者認為,「黨政軍條款」已是過時的尚方寶劍,不如全刪除;也有學者直指「搞錯問題癥結」。

匯流時代傳播政策綠皮書中提到,目前的有線電視和IPTV幾乎可以提供同等的視聽服務給消費者,因此不斷有呼籲「拉齊管制」的聲音。NCC認為,台灣唯一一家IPTV業者,就是中華電信MOD出現後,加上NCC重劃有線電視經營區,和OTT影音服務的異軍突起,讓有線電視費率管制的正當性逐漸受關注,更以競爭促進多樣性服務的誕生。

政府投資 NCC認應放寬

不過,因交通部持有中華電信股份,根據《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的黨政軍條款,中華電信只能經營被動傳輸多媒體內容的平臺,使得MOD和有線電視站在不同起跑點,長期以來獲利情形不佳。

NCC表示,為了IPTV發展,應考慮開放部分強制規範,為避免系統業者用上下架干涉頻道內容,只要系統業者都能依規定,以公平、無差別待遇的上下架原則辦理排頻,實施由訂戶自選基本頻道等措施,應可放寬政府投資、經營的限制。

過時條款 學者籲刪掉

黨政軍條款要怎麼修,NCC主委詹婷怡說,她不太贊成用比例限制。世新大學副校長、廣電系教授陳清河則直言,黨政軍條款已是「過時的尚方寶劍」,現在媒體的內容並不因為排除黨政軍資金,就不帶有色彩,與其以比例或其他折衷方式規範,不如全部刪掉,用其他法規和媒體自律來管理媒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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