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啊,首先道德和法律是兩個東西。見死不救最多收到大家的譴責,法律應該沒規定把。。

見死就還是不救呢。

能救就救,不能救先自保,自保完了找人一起救啊。也不能瞎救,記得有個新聞講一個人跳樓,很高,保安在下面,看到女子要跳樓,就想起來了電視上講的伸手接住孩子的事情了。這傢伙好了,一伸手,沒接到,砸到腦袋了。

兩條命全沒了。(默哀)

遇到這情況先喊話,再報警啊,物理告訴我們那麼高真的沒辦法啊。所以這種情況還不如不伸手。
必然不能法律化。舉個例子:一列火車飛速行駛,前方鐵軌岔口,左側鐵軌有一人臥軌,右邊有一人行動困難,火車馬上就要撞到右邊的人了,恰巧在鐵軌分叉口的你可以選擇扳動導軌使火車向左駛去,請問你見危要不要救呢?


道德是自願性,法律是強制性。


永遠不要想著用法律代替道德,把高標準當底線。這種事情可以對自己要求,不要強加於人。

用法律來框架道德。。那就是國家層面的道德綁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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