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21歲,清明節晚上和3個同學10點多喫燒烤時發現鄰桌兩個男孩老用一種挑釁的眼神看他們,我兒子就想問問他們為什麼老瞅他們,那倆孩子喫完後出門,我兒子出去叫住他們問為啥老瞅他們,對方說瞅你咋地,我兒子與其中一個瘦子打了起來,對方有個胖子過來一拳把我兒子鼻子打歪了(後鑒定為輕傷二級),我兒子的3個同學也出來一起把瘦子打倒在地,然後就走了,那倆孩子報警,警察把我兒子和同學帶到派出所還有對方倆人都做了筆錄,我半夜去領我兒子去住的院,是鼻骨及鼻中隔骨折,半個月後派出所第一次調解未成,就都去做了傷害鑒定,對方倆都是輕微傷,我兒子輕傷二級,對方家長在當地有些勢力,買通了辦案警察,把我兒子和同學4人定成尋釁滋事,並在筆錄上對我兒子和同學進行恐嚇及辱罵,非要按照他們的要求去寫!現在加上對方打我兒子的胖子和我們這方4個都取保候審了,下一步會怎麼辦?對方倆個孩子都是高中生,未滿十八歲,會判刑麼?判多久?


瀉藥,首先根據題主的陳述,如果真實案情就是這樣,你兒子就是尋釁滋事,人家都走了,還要追出去,就是因為人家看了幾眼啊,晚上喫燒烤旁邊桌有煩人的,蹬幾眼,人家也沒說什麼就走了,還追出去,不是挑事是什麼啊。

再次,給題主看看什麼叫尋釁滋事,百度找的,大晚上的不想在給你翻書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題主不要動不動就說什麼對方有勢力,買通警察什麼的,光買通警察有什麼用,還有我們呢,我們纔是下批捕決定的。都給你孩子取保,說明根本就沒買通警察,要不先刑拘,再報捕,夠你們受。

最後,按照題主的說法,這是還沒報捕呢,如果報捕了,就會有檢察院的來找你孩子了,你孩子都21了,根本都不用找你,直接就能傳喚你孩子去作筆錄,很多人都問檢察院怎麼也詢問訊問啊,我們也要審查案情的,然後做決定的,也就是說我們也要審查偵查機關報捕案件,所以,現在取保候審了,就趕緊多學學法,爭取調解,然後積極配合,等待案子報捕後,檢察院是否作出批捕決定,批捕了,就進去了,然後等待起訴,這期間是可以找律師的。不批捕分三種情況,一是不構成犯罪不捕,也就是說我們認為不構成犯罪,不涉及刑事犯罪,行政處罰什麼的就行了,第二種是退回補充偵查,我們覺得案子證據不行,但是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所以我們將案子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讓他們找新證據,再報捕,這種也有可能找不到新證據,最後就撤案了。第三種是定罪不捕,我們根據法律規定,認定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但是無社會危險性,不需要收監的,這樣就一直取保候審,等待公訴吧,至於怎麼判那是法官依法處理的事情了。

再補充一些,別動不動就說什麼買通警察啊,什麼做筆錄辱罵恐嚇什麼的,你不是當事人,做筆錄的時候你怎麼知道這些啊,肯定是你孩子和你說的,警察罵我了,嚇唬我了,非要按照他們要求寫的筆錄,但是你有沒有想過這些可能都是你孩子在為自己開脫罪責說的謊話,因為他覺的和你撒謊能開脫罪責,你也能相信他,公安做的筆錄都會讓嫌疑人簽字並摁手印,並且寫上一句話,以上筆錄我看過,與我說的相符,如果不是他自己交代的,他可以不簽字,並且在我們提審時提出刑訊控訴,我們會要求偵查機關提供訊問的同步錄音錄像,用來偵查監督,排除非法證據,偵查職務犯罪。所以,別太相信你孩子了,他有可能和公安說的是實話,和你撒謊了。

你孩子都21了,和兩個高中生打架,還是因為人家看了幾眼,說出來不覺得有點丟人嗎,這樣的孩子最好還是給點教訓,要不然真的是最後還是家長受折磨。


1、在中國,能被取保候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能被取保候審,說明執法人員被買通的可能性不大。

2、取保候審的意思不是說這個案子就完了,而是先把你放出來,讓你在看守所外等候審判的意思,一般是比較輕的罪行,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身體狀況惡劣的情況下才會適用的。題主說你孩子21歲,大概率排除身體不好導致取保候審的可能,那麼因該是公安這邊認為罪行較輕,社會危害不大。

3、一般來說,因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被取保候審的人,大部分有兩個結局,要麼是在審查批捕階段被檢察院不予批捕,要麼是被檢察院批捕之後,審查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緩刑。如果是不批捕的情況的話還好,起碼沒有犯罪記錄,如果是被判決了緩行,雖然不用坐牢,但是還是會有犯罪記錄的,基本上公務員、律師、老師等職業是不用想從事了。

檢察官答主說還有一種結果就是退回公安補充偵查,這種情況也存在,但是我接觸的感覺相對比較少,以前公安辦案字可能存在不嚴謹的時候容易被發回補充偵查,現在公安辦案字,移交檢察院審查批捕,很多都是要公安局法制科科長覈查過的,出現錯漏的情況比以往會相對少一些。

4、最好在本地找個靠譜的律師跟進案件的進度,爭取不批捕決定,然後爭取能夠拿下和解,如果能有和解協議和諒解書,且沒有其他惡性的情形的話,拿下不批捕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這樣子給小孩留個教訓的同時,也不至於斷送了前途。

(剛剛收到之前某尋釁滋事罪的判決書,有期徒刑刑期不滿一年,前期羈押時間較長,到年底就可以出來了,這裡告誡各位容易腦子一熱惹事的人,珍惜前程,遠離犯罪)


恩,只要民警做出的決定是對自己這邊不利的,那麼就一定是被對方買通的。我兒子這麼好,不就是打了個把人嗎,又沒打死,這也叫犯罪,真尼瑪黑。

好邏輯,沒毛病。


感謝邀請~?

這幾個孩子也是年輕氣盛、血氣方剛,本來就是一點小事,竟因一時的衝動,受到了傷害,已成年的如果法院認定有罪,也讓自己留下了案底,正值青春年少,如果有這樣的一個案底,著實令人惋惜。

這個案子的很多細節都沒有描述清楚,方便您詳細補充下

比如說您家孩子和對方打架是誰先動手的?

以及您說對方家長有些勢力,買通警察,把你兒子和同學4人定成尋釁滋事罪,並在筆錄上對你兒子進行恐嚇及辱罵,非要按照他們的要求去寫,這些都是需要確有其事的,不能是猜測等主觀得出來的。

最終的結果還是需要法院判定的,只有法院具有定罪的權利,對方倆孩子,未滿十八週歲,只要是年滿16周歲,如果符合定罪量刑的條件,都是會判刑的,但是未滿十八週歲在量刑的時候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不好意思 您需要加強家庭教育和普法教育。照您自己描述的事實,您兒子這妥妥的尋釁滋事,還需要買通捏造?


社會危險性

先動手先挑釁

有傷情鑒定

這就是尋釁滋事

四個人尋釁滋事還能被取保受審,你應該感到萬幸,對面不說多大的人脈,但凡認識點公安都會先刑拘你


恕我直言。

看了題主的描述,我只能說,孩子有今天,是父母禍害的。

我一點都不同情。


判刑肯定會判,有可能緩刑吧。至於你說的,這事明顯就是尋釁滋事啊,


根據題主的描述,不管對方家長是不是真的有勢力,你孩子妥妥的就是犯了尋釁滋事罪。

至於你孩子說的警方恐嚇什麼的,我倒是認為可能性不大,題主要是不放心,可以申請看監控錄像,要是真的存在恐嚇或者打人現象,相信我,犯事的人肯定喫不了兜著走(之前處理一個案件的時候和領導嘮嗑,領導說隔壁公安有個人脾氣暴躁打了對方一巴掌,在臉都沒打紅的情況下,那位公安人員停職了很長時間)

現在你家孩子被取保候審了,那就好好的去和解/調解。我在檢察院實習的時候遇到了一大堆取保候審的案子,像尋釁滋事罪這一類的,基本上都是和解以後才給取保。你家孩子如今在沒和解的情況下還能取保,那應該是就是檢察院認為社會危害性不大,或者情節輕微可以取保候審。

現階段呢,就好好翻翻法條,學學法,不想自學可以去找律師,積極賠償對方,拿到諒解書,等待後續通知。

在此期間,不要亂跑!不要修改電話號碼!不要去外地走親戚!真的不要!!!

不管後續結果怎麼樣,你家孩子都那麼大了,被別人瞅兩下就衝動去打人,動手之前沒想過自己的行為叫什麼嗎?沒想過要承擔的後果嗎?就算後果嚴重,趴著也得承擔後果。


你家孩子21歲,跟一幫高中生因為瞅你咋地這種事打起來,先動手打人,對方傷比你兒子重,你咋好意思來知乎說對方有勢力的?不應該是對方孩子家長來發帖說你涉黑嗎?現在正在打黑除惡呢,題主這樣自爆尋釁滋事,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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