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0日電(董文博) 今年博鰲亞洲論壇期間,董明珠一句“國企哪裏敢拿錢去行賄啊,當前很多民企在政商勾結上出了問題”引人深思。但今天(10日)公佈的一則刑事判決書卻顯示,行賄這事,還真不分國企和民企。

  一則判決書曝光三家企業行賄

  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10日公佈的《陳華貪污、受賄二審刑事判決書》顯示,原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簡稱“網信辦”)黨組成員、副主任陳華,因犯貪污罪、受賄罪二審被判執行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60萬元。上述判決爲終審判決。

  判決書中,法院判決除了認定陳華貪污約322萬元的事實外,還認定其利用職務便利受賄,涉及財物共計摺合約105萬元。在這背後,法院點名的行賄方包括: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下稱“國家電網”),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下稱“國電集團”),天獅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獅集團”)及其法人李金元。

  圖片截自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

  受賄罪事實認定方面,2004年至2010年間,被告人陳華利用擔任北京市委宣傳部外宣辦主任科員、網宣辦網管處副處長、處長等職務便利,爲天獅集團、國家電網、國電集團、李某等企業和個人在互聯網信息管控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6年至2018年間,陳華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05餘萬元。

  背後的2家央企和1家民企

  再來看看法院點名的這三家企業。

  國家電網,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簡直不能更熟!公司官網介紹顯示,國家電網是一家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國務院國資委全資控股。1997年國家電力公司成立,與電力工業部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運行;2002年國務院實施電力體制改革組建國家電網公司;2017年國務院實施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整體改製爲國有獨資公司,名稱變更爲國家電網。2016年至2018年,國家電網蟬聯《財富》世界500強第2位、中國500強企業第1位,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業企業。

  從能源行業整體來看,國家電網資產總額(截至2017年末)在3.81萬億元左右,是僅次於中國石油的第二大能源央企。財務數據方面,2017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32萬億元,淨利潤910億元。

  國家電網歷年淨利潤 圖片截自公司官網

  據法院方面介紹,2008年,陳華利用擔任網宣辦網管處副處長等職務便利,爲國家電網在互聯網信息管控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爲此陳華於2012年2月、2018年1月先後收受該公司人員給予的人民幣5萬元,電腦、打印機等設備4臺,共計摺合人民幣84853.79元。

  國電集團也是一家由國務院國資委全資控股的能源央企。早在2017年8月28日,國務院國資委批准神華集團與國電集團重組,神華集團更名爲國家能源集團作爲重組後的母公司,吸收合併國電集團。當年11月,兩家公司宣佈正式成立國家能源集團,時任國電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的喬保平擔任國家能源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

  神華和國電的合併是我國截至目前最大的能源央企合併案,合併後的國家能源集團是我國最大的煤電央企,也是僅次於中國石油、國家電網和中國石化的第四大能源央企,資產規模在1.8萬億元左右。

  法院稱,2009年至2010年間,陳華利用擔任網宣辦網管處副處長、處長等職務便利,爲國電集團在互聯網信息管控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爲此陳華於2010年收受該公司給予的相機鏡頭1個,摺合人民幣8.692萬元。

  法院在判決書還涉及到天獅集團,判決文書披露,陳華於2004年至2010年間,利用擔任北京市委宣傳部外宣辦主任科員、網宣辦網管處副處長、處長等職務便利,爲天獅集團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在互聯網信息管控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爲此,陳華於2006年至2013年間收受李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87.91萬元。

  判決書中提到法人“李某”,查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現,即天獅集團的法人兼董事長李金元,也是天津首富,現年61歲。

  圖片截自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公開資料顯示,1995年李金元在天津創立了天津天獅集團有限公司,2010年5月公司名稱變更爲現在的天獅集團有限公司,公司經營範圍橫跨多個領域,包括紡織品、服裝、家庭日用品、保健用品等批發兼零售,保健食品研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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