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 (政務記者 康世甫 劉高雅)4月10日,河南省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2019年因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電價的通知。通知指出,自今年4月1日起,河南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單一制銷售電價、輸配電價同時降低2.38分/千瓦時,其他用電類別銷售電價、輸配電價不做調整。

  據瞭解,我國電網企業增值稅稅率已由16%調整爲13%。爲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部署,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電網企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經河南省政府同意,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就今年我省電價進行了調整。

  以一般工商業集中的第三產業來說,2019年2月河南第三產業完成用電量46億千瓦時,按降低2.38分/千瓦時的標準計算,每月將爲企業減負近1.1億元。

  通知指出,各轉供電主體應同步降低被轉供電用戶的用電價格,不得截留,確保降價紅利全部用於終端用戶。

  具體調整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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