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固定資產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盤盈 盤虧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為了保證企業賬實相符,企業應定期盤點相應的資產。例如《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規定「各種存貨應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對於發生的盤盈、盤虧以及過時、變質、毀損等需要報廢的,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應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對於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的凈值以及報廢清理所發生的凈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等等。

  那麼我們總結一下那些資產需要盤點,又該如何處理?

(一)庫存現金

  企業庫存現金需要定期盤點。若發生賬實不一致,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進行處理,批准後分情況轉至相應科目。若是第三人賠償或多收的話,那好說該賠得賠,該退得退。但若現金盤盈又未查明原因,那麼準則就把它看作「天下掉下餡餅,這多出來的現金是撿到」,作貸記營業外收入就可。若現金盤虧又無法查明原因的話,那麼準則認為你企業管理不善造成的,作借記管理費用。

(二)存貨

  存貨定期盤點發生賬實不一致的,也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進行處理,批准後分情況轉至相應科目。若能查明原因,是天災作借記營業外支出,是人禍有責任人賠償的,作借記其他應收款。若始終查不出原因的話,會計準則認為「要麼是企業的收發計量的問題,要麼企業管理不善導致,無論盤盈盤虧,統統都借記或貸記管理費用。

(三)固定資產

  存貨定期盤點發生賬實不一致的,處理與上述有些不同。若是固定資產盤盈,會計準則就認為固定資產涉及金額大、影響廣,不能通過損益結轉,要作為差錯。所以固定資產的盤盈不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而是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處理,批准後直接計入到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中。而固定資產盤虧卻是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進行處理,無法查明原因,準則認為視同於處置,借記營業外支出。

(四)工程物資

  工程物資這塊最為複雜,首先我們要分為未建設完工還是建設已完工。若建設還未完工,會計準則認為因還沒有確定固定資產的金額,可以先調整在建工程的金額。故無論無法查明原因的是盤盈還是盤虧,借記或貸記在建工程。若建設已完工,已經轉至為固定資產就不能再隨意調整固定資產的金額了,分為是在籌建期還是經營期,若是籌建期因為沒有收入,全部作為企業管理理費(或沖減)。若是經營期視同工程物資的處置,通過營業外收支進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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