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警方須在行動成效和保護現場無辜市民之間取得平衡

811港鐵荃灣線葵芳站衝突。內資料圖片

去年6月9日可說是連場反修例示威的開端,示威者與警方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外首次發生衝突。監警會在審視報告中指出,事件引起公眾關注警方開放軒尼詩道東行線予遊行人士的處理手法、警方驅散示威者的武力使用,及警方應對記者的手法。

8月11日警方在港鐵荃灣線葵芳站內射催淚彈。(資料圖片)

提及8月11日警方在港鐵荃灣線葵芳站內施放一枚催淚彈,並在港島線太古站內向示威者發射胡椒彈的事件,報告指出,兩宗事件顯示市區環境及衝突現場情況複雜多變,警方有必要檢視人羣管理、拘捕行動及武力使用的相關指引和培訓,尤其是警方在港鐵站或其他建築物內追捕示威者的策略,以及在非戶外地方使用催淚彈及低殺傷力投射彈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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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須在行動成效和保護現場無辜市民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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