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不得採訪官方活動

政府前年2月舉行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有學生和網媒記者於投票當日被拒進入新聞中心採訪區,只能在公眾席採訪。事後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與浸會大學新聞系的實習刊物編輯,分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政府新聞處拒讓學生和網媒記者出席記者會和採訪官方活動的做法。法官今午頒布裁決,駁回今次申請。

申請人分別為時任中大《Varsity》總編輯何家曦及浸大《新報人》副總編輯許芳文,2人均列政府新聞處處長為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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