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記者蘇瑋傑 通訊員何東輝 林媛媛)“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絕不是一句空話。日前,林某在德化申請“安居工程”保障性住宅時因失信受阻!

  2012年6月,林某因生意需要向周某借款4萬元,借款期限屆滿後,周某多次催討,林某均未還款。2013年10月,周某將林某告上法庭,法院判決後,林某依舊未能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周某向德化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立案後,經系統查控,林某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且因其常年外出難尋蹤跡。

  本以爲案件進展就此停滯,今年3月底卻有了轉機——林某主動約上申請人周某前來法院要求還款。原來,林某申請購買該縣的“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因其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受到相關部門聯合懲戒,購房資格將被取消。“原本以爲欠錢不是什麼大事,沒還也無所謂。”林某羞愧地說,“沒想到因爲有不良記錄連申購買房都會受限,是我小看了‘黑名單’的‘威力’。”

  據悉,根據德化縣委、縣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的要求,該縣此次“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的申請覈查工作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託法院查詢申購對象是否爲失信被執行人,如失信被執行人在通知期限內沒有到法院結清案件的,將取消購房資格。在首批申請購房的1500位申請人中,有28名申請人被列入失信名單,目前已有10名申請人主動前來法院結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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