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一号线建国门站。(图/翻摄自《中新网》)

▲北京地铁内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等行为将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图/翻摄自《中新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北京地铁今日发布新规,「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等乘车不文明行为被明确禁止,违反者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据《中国新闻网》报导,北京市交通委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进行修订,同时制订《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于今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修订后的《乘客守则》增加了不得在车厢内进食、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以及车厢内使用折叠自行车、自动平衡车、各类滑板车等内容。同时,对部分原有细则进行了修改,补充了禁止吸电子烟、在疏散通道内长时间滞留、乘凉、躺卧、使用伪造变造车票及违反自动扶梯、通道等禁行标志逆行等内容。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了可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包括逃费、占座、列车上进食、推销营销、大声播放影片音乐。对不文明乘车行为劝阻制止不听的,地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并报告警方和交通执法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将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警方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实施意见》也明确了相关补救措施。因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人,可以通过主动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不良信息修复。此外,如果认为个人信用不良信息有问题的,可以向北京市交通执法部门申请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复核,交通执法部门将进行核查并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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