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罰單,直指保險銷售人員學歷造假問題,涉及太平人壽近百名銷售人員。

  4月8日,中國銀保監會蘇州監管分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以下簡稱“太平人壽蘇州分公司”)93名銷售人員,疑在入職時提供虛假學歷,經蘇州銀保監分局抽查,已證實其中兩名人員入職材料中的學歷爲假。

  而以上事項,均有太平人壽蘇州分公司相關業務規定、求職表、調查筆錄、情況說明、事實確認書等證據證明。

  此外,太平人壽蘇州分公司編號爲BX301160020171227037的記賬憑證領用明細中,顯示有520人簽收,但截至報銷之日,僅有74人實際簽收,其餘446人簽名爲他人代簽,且未收到實物。

  上述違規事項,同樣有證可循,太平人壽蘇州分公司相關業務規定、財務報銷憑證、發放及領用記錄、調查筆錄、情況說明、事實確認書等證據,足以認定。

  由於違反《保險公司管理規定》(2015年修訂)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根據第六十七條的規定,蘇州銀保監分局對太平人壽蘇州分公司開出罰單,同時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罰款。

  事實上,監管對保險銷售人員資質有嚴格規定。根據《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事保險銷售的人員,應當通過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取得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名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和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地方監管派出機構可以根據當地實際,適當調整轄區內資格考試報考人員的學歷要求,有關辦法另行制定,降低學歷要求以取得資格證書的,從業地域不得超出派出機構轄區。

  監管要求下,隨着保險行業發展,從業人員規模也日趨擴大。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2018年中國保險行業人力資源報告》內容顯示,截至2017年末,保險營銷員(含代理人)人數達到806.94萬人,較2017年增長149.66萬人,但學歷水平略有降低。

  早前,保險從業人員學歷造假的問題也時有發生,給合規性帶來壓力,把好人員“質量關”成爲重點。

  2019年3月,銀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保險公司銷售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數據清核工作的通知》,以全面登記無遺漏、全面填準無差錯和全面覈對無差異三條準則爲基礎,開展清核工作,其中即要求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各項信息真實、完整、準確。(藍鯨保險 李丹萍 實習生 李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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