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1 17:21

〔記者林曉雲/臺北報導〕學貸新制今天上路,新增4年「只繳息不還本」繳息期,幫助學貸族畢業後可輕鬆繳款。教育部發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貸款辦法」修正內容,以前只有第一年不用還本息的寬限期,新制改為可申請最長4年「只繳利息、不用還本的期間」,貸款人負擔利息1.15%,政府負擔0.95%,預估將有50萬人可受惠。

教育部表示,目前逾50萬人正在償還學貸,每年約再增加9萬人,學貸新制上路,學貸族均可申請「寬限期」和「繳息期」,畢業後第一年是寬限期,利息全免不還本。繳息期最長可4年,每次至少一年,只繳息不用還本。教育部舉例,大學4年如果一學期貸款5萬元,8學期貸款40萬元,8年本息攤還,每個月應要支付4364元,如申請4年「只繳息不還本」繳息期,每月利息負擔將降為383元,減輕年輕人大學畢業後的經濟負擔。

至於額外提供經濟弱勢申請的學貸「緩繳期」, 條件也放寬,由月薪3萬元才能申請,放寬到月薪3萬5千元以下均可申請,估可新增3萬8千人受惠,約有7萬8千人可享有「免還本金、免繳息」的緩繳期優惠,緩繳期每次一年,最多4年。

依規定,就學貸款的申請資格條件,係家庭年所得在120萬元以下之高中職以上學生,申貸範圍包括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國外交換學生的國外研究費等,以貸款學期數加上一年寬限期作為貸款還款年限。教育部已協調臺灣銀行、臺北富邦銀行、高雄銀行、土地銀行等4家學貸銀行,推動「只繳息不還本」及「放寬緩繳門檻」等措施。

教育部政次姚立德表示,為了提早償還學貸,大學畢業後找工作,年輕人多會選擇薪水較高、但發展潛力較低的產業,學貸新制上路後,學貸負擔可望大幅降低,新鮮人選擇起薪不夠高但有發展前景工作的彈性空間變大,也希望藉此能緩解年輕人結婚的經濟壓力。

  • 學貸新制今天上路,新增4年繳息期,預估有50萬人可受惠。(記者林曉雲攝)

    學貸新制今天上路,新增4年繳息期,預估有50萬人可受惠。(記者林曉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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