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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瞭解平安、平安的文化、平安的價值觀,你就無法真正理解平安福這樣一個產品。
1.1 輝煌的2018年報
中國平安2018年報顯示,平安2018年經營取得輝煌業績,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074.04億元,同比增長20.6%,ROE為20.9%。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營運利潤1125.73億元,同比增長18.9%(營運利潤是反映壽險及健康險業務長期性特點、剔除短期波動性因素影響之後的利潤)。
從上表可清晰看出,平安2018業績的大幅增長,基本上全部依賴壽險及健康險業績的突飛猛進。金融科技和醫療科技業務雖然迅猛增長,但畢竟體量和帶動作用還不夠大。其他業務業績則幾乎沒有增長,甚至降幅不小。
平安的金融全牌照業內聞名,但是,拋去內部的協同、關聯交易、體系內循環便利不談,單從利潤角度看,在金融全牌照+互聯網佈局下,實質仍是一家壽險公司獨撐局面。
1.2 平安文化
平安的賬面數據、股東回報等方面確實可以配得上高質量這三個字。
這也的確踐行了平安的文化和價值觀:股東利益最大化。
股東利益最大化,往往是以犧牲客戶價值為前提的。
企業追求盈利,本無可厚非,但是你要明白:
如果買平安的股票,做平安的股東是來分享利潤的;
而買平安福,做平安的消費者是來貢獻利潤的。
平安的發展,有歷史的機遇,是不可複製的。
20世紀80年代、90年代。很多地方的人民生活水平還處於溫飽階段。當時保險在中國大眾中基本上是毫無概念,也沒有政策和社會輿論上的支持。賣保險,可謂舉步維艱。
而國外發展百年的、成熟的外資保險公司也沒進來,國內的保險公司,自己在摸索中前進。
3.1 大規模的代理人制度(人海戰術)
從1992年友邦把代理人制度帶到中國。主流保險公司都採用了這樣一種制度。包括平安。
而這樣一種代理人制度,結合當時的歷史背景,有兩個最明顯的優勢:成本最低;組織迅速膨脹。
因為:
(1)壽險產品的目標客戶是「家庭」,如果招募家庭成員的一份子做營銷員,那麼就可以用最低的成本打入家庭。
(2)代理制,不用受勞動法、員工標準等的限制,就可以降低標準,廣開入口。並設計成組織發展的金字塔式,從單位架構上、傭酬結構上,起到刺激組織快速膨脹的效果。
時至今日,代理人依然是平安最主要的銷售渠道。
分渠道分業務看,2018年,平安壽險及健康險業務全年實現新業務價值722.94億元,同比增長7.3%,代理人渠道貢獻了其中的89.1%,可謂舉足輕重。
目前,平安壽險代理人規模141.74萬人,佔到整個壽險代理人800萬的18%,可謂大規模的人海戰術。
3.2 大量投放廣告
平安為了提高知名度和市場佔有率,樹立良好品牌形象,投入重金加大廣告宣傳力度。
2018年,平安投入的宣傳廣告費為118.89億元,日均3257萬元。
這是什麼概念?
2018年70家非上市保險公司全年凈利潤181.71億元,平安光廣告費就佔到了其中的65%。
在這樣的營銷策略下,平安福有自己非常清晰的客戶定位,大概可描述為:
清晰的營銷策略+精準的客戶定位,平安福就這樣通過龐大的代理人隊伍推向了廣大的市場。
平安福,分析的文章有很多了,2019平安福,不例外,還是一貫承襲了產品以前的套路:
平安福2019,30歲,男性,50萬保額,每年保費23356.27元。
平安福2019產品責任:
【主險】:終身壽險
【必選附加險】:提前給付終身重疾
【N個可選附加險】:惡性腫瘤多次賠付、長期意外險、投保人/被保人豁免等等更多的附加險。
【分析一:平安福的重疾險和終身壽險,只能賠一次】
明明用6300元買了重疾險,用9282元買了終身壽險。
但是終身壽險和重疾險共用保額。
什麼叫共用保額?就是重疾險和終身壽險,只能賠一次。
也就是說:如果經過一次重疾理賠,這個終身壽險就變成只剩1萬元了!用每年9282元買的51萬壽險,其中50萬消失了!消失了!
對比其他的同類產品,就只收一個重疾險的錢,沒有額外再收終身壽險的錢。
而平安福是以終身壽險為主險的,壽險保費佔比40%。可是,到頭來,並沒有比別的重疾險多得一份壽險的保額,可是,卻收了兩倍同類產品的保費。
【分析二:缺失高發輕症】
對於重疾,有官方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這個基本每家保險公司都遵循,並沒有什麼問題。
可是,平安福的輕症,這是老生長談。因為輕症疾病的定義沒有明確的規範,所以有些公司會在輕症上動「小腦筋」。
平安福號稱保障30種輕症,但實際3種高發的輕症不保,即不典型心肌梗塞、輕度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
平安福輕症,我以前曾經寫過一個真實的案例:
不光如此,還將【極早期的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這一種病拆成了三種:早期惡性病變、原位癌、皮膚癌。
講真,病種再多,如果不是高發的,也只是湊數。這種做法,就是降低賠付率,從而提高了利潤。
看著平安的報表,「由於平安的風險管控,賠付率低」,我想股東都表示很滿意!
【分析三:惡性腫瘤多次賠付】
其他的附加險因為是可選的,這裡就不多展開,就講一下「惡性腫瘤多次賠付」。
癌症多次賠付,額外兩次癌症賠付。
條款如下:
癌症多次賠付,這個概念是好的。
可是問題出在間隔期5年或5年以上,隨便去百度搜一下「五年生存率」,都知道:腫瘤轉移和複發大多發生在根治術後三年之內,約佔80%,少部分發生在根治後五年之內,約佔10%。所以,各種腫瘤根治術後五年內不複發,再次複發的機會就很少了,故常用五年生存率表示各種癌症的療效。
三年間隔期纔是相對合理的。當然,間隔期越短越好,如果間隔期是一年,那就更好!
可是,還有更神奇的地方在於:
首次罹患重疾必須是癌症,才能激活後面的癌症多次賠付。
也就是說,如果第一次罹患的是其他重疾,那麼附加的癌症多次賠付合同終止。
講真,如果真有這個錢買這個附加險,還不如單獨購買:中荷惠加保惡性腫瘤多倍保、信泰i立方多次賠付防癌險,或者直接買一個弘康的只含重症責任的重疾險。都比這個好!
而一個少兒平安福,夠給一串葫蘆娃做全保障。關於少兒平安福,可以參考這篇文章:
保險不同於其他產品,如果是實物,還能說說原材料不同,工藝不同,專利技術,可是保險產品,除了條款,還有什麼祕密?
實際上,平安也有很多好的產品,但是平安會設計一系列的獎勵、方案,目標最終都導向了平安福。
至此,平安以股東利益最大化為驅動,採用人海戰術和高代價的廣告,徹底偏離了產品的本質。
做了保險經紀以後,最大的感觸是:這是一個直接和人性掛鉤的行業。每次看到投保人在受益人欄下寫下的名字,都不禁為之動容、感慨萬千。
我深深知道:那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命為標的,給自己摯愛的親人留下的愛與責任!
而每一個重疾,都意味著一個家庭陷入了困境。在關鍵時刻的保障,無異於雪中送炭。
我們理解:商業企業不是做慈善,合理的利潤和循環才能促進企業的良性發展。
但是,保險不同於一般商業,保險事關民生保障。
我們希望:保險公司有利己之心,也要有利人之行,追求利潤的前提是為客戶創造價值,從而實現股東價值和員工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