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鍾心宇

中國駐清邁總領事館對來泰旅拍的提醒

正義網北京4月10日電(見習記者崔曉麗)近日,號稱“想去哪兒拍就去哪兒拍”的伯爵旅拍,不時成為媒體關注的對象。先是3名工作人員因持旅遊簽證入境泰國清邁為新人拍攝婚紗照,被認定為非法打工,遭當地警方逮捕。後又有多名消費者反映,鉑爵旅拍承諾的“邊走邊拍”實為定點拍攝。不僅如此,誘導消費者做好評、 “不滿意退款”條款成空談也成為“槽點”。

負面事件的不斷曝光,引發了網友對“旅拍”的關注。隨着“旅遊+拍照”市場上的快速升溫,“旅拍”服務中,如何保障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如何實現“旅拍”的合法化運營,成為行業發展亟需解決的問題。

用朋友身份躲避境外監管

1月3日,泰國官方對外披露,3名中國公民持旅遊簽證在清邁各大旅遊景點為他人拍攝婚紗照,從攝影、化妝到造型,分工非常明確。這說明3人間存在着商業行為,可能構成非法打工行為。這樣的事情並非首次發生。今年1月中旬,泰國普吉警方也逮捕了7名非法從事“旅拍”的工作人員,包括攝影師、化妝師和助理等,其中大部分是中國公民。在此之前,有一位攝影師曾在網上分享了自己在巴釐島“旅拍”被逮捕的遭遇,不但繳納了數額不菲的罰款、被遣返,兩年之內還不準再入境該地區。

記者從一名旅拍攝影師處瞭解到,大部分國家都是禁止境外遊客持旅遊簽證進行帶有盈利性質的“旅拍”活動。如果確實需要進行相關工作,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作許可,並辦理相應簽證。

中國駐清邁總領事館曾多次發布提醒稱,根據泰國當地法律,外國公民如持旅遊簽證在泰從事與遊客身份不相符的工作,將被視為非法打工,將受到法律制裁。當事人除需繳納罰金外,還將被遣返,五年之內不準入境泰國。記者查詢發現,在中國駐日本大使館官網中,也有明確提示——持旅遊簽證來日人員不能從事非旅遊性質或有報酬的活動,否則會受到處罰。

為進一步瞭解“旅拍”的運行情況,記者登錄淘寶平臺,輸入“旅拍”進行搜索,發現多家店鋪可提供海外“旅拍”服務。在一家名為深圳海外國旅旗艦店中,4月30日,泰國曼谷一日遊的價格顯示為498元,包含交通、旅拍費用。當記者詢問,是否有在當地拍照的合法證件時,客服人員沒有正面回答,只說“我們不是婚拍,沒事的”。

在攜程旅行官網上,記者在“定製旅行”欄目中,通過和客服人員聊天發現,可以安排攝影師提供“旅拍”服務。該平臺的私人定製師湯先生表示,他們和國內的攝影師有合作,顧客可以選擇帶着國內的攝影師一起出國,只是機票住宿的費用要由顧客支付,攝影服務費用另算,每天最低的價格是2000—3000元。當記者詢問,如果攝影師和我們一同出發,辦理的是否是旅遊簽證時,定製師回答:“是的,她可以假裝是你們的朋友,與你們同行。”

當然,也並非所有的“旅拍”企業都沒有相關證件。在淘寶一家婚紗旅拍店中,明確表示在泰國只提供在蘇梅島的旅拍,“我們取得了相關工作證件”。

“邊走邊拍”成“定點拍攝”涉嫌虛假宣傳

海外“旅拍”受到證件合法化的阻撓,國內的拍攝也並非一帆風順。據《新快報》報道稱,多名消費者反映,選定鉑爵旅拍拍攝婚紗照,就是看中了承諾的“邊走邊拍”“邊拍邊玩兒”,結果承諾的事情根本無法做到,基本上就是排隊到某個景點拍攝,隨後趕赴下一個景點。

“也不是想去哪兒拍去哪兒拍”,向媒體投訴的賀小姐稱,自己在雲南大理拍攝婚紗照的過程中,想要去大理古城的一棵古樹下拍攝,但伯爵旅拍工作人員以古樹被圈起來不能拍攝為由,拒絕在那裡拍照。但賀小姐自己去玩耍時卻發現很多人在此拍照。自己提出的幾個拍攝景點,也被工作人員以人多為由拒絕。

記者注意到,在伯爵旅拍的淘寶旗艦店中,客服人員在詢問你想要旅拍的目的地之後,會發給你相應的客片,張張都十分精美。但事實是否如此呢?

媒體報道中,張小姐表示,自己的照片和客片拍出來的完全不一樣。不僅頭是歪的,額頭上都是疙瘩,嘴脣上還有浮粉,多次要求返工重修之後,基本上沒有什麼改變。

令顧客生氣的點還在於,這麼令人糟心的服務,想要退款卻異常艱難。張小姐提供的攝影服務合同中顯示:“選片時若對拍攝不滿意可重拍,重拍後選片仍不滿意,退還扣除酒店費用後的所有款項。”淘寶網上多家提供“旅拍”服務的店鋪都展示了不滿意可以退款的條款,但如何退款卻沒有明確的表述。

“一些宣傳的內容,比如邊走邊拍實現不了,可能已經涉嫌虛假宣傳。”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宋亞輝認為,從私法(民法)上來看,涉事平臺的行為也構成了違約。“如果邊走邊拍、可以去拍攝哪些景點等,在廣告中給以了明確的承諾,描述的非常具體,顧客也以此作為是否和其締約條件的基礎,簽訂的合同中沒有關於排除廣告中承諾的表述,則廣告中的承諾被認為已經發生了效力。廣告主應該按照廣告的宣傳進行服務。”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對此表示贊同。“在中國境內拍攝婚紗照,邊走邊拍肯定是沒問題的,不構成違法。消費者和影樓簽訂合同,就是看重了邊走邊拍服務,如今改變了拍照的方式,這已經違背了契約精神。”

談到消費者應該如何維權,宋亞輝認為,從公法的層面看,消費者可以到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去舉報。從私法上來講,消費者可以去法院起訴,既可以要求“旅拍”團隊繼續履行承諾的內容,不滿意的重新拍,沒去過的地方重新去。也可以要求對方不繼續履行承諾,但根據實際提供的服務,照價賠償。

 “好評一片”是被強迫給出的

雖然消費者向媒體反映了對伯爵旅拍的不滿,在聚投訴、知乎等網站上也時常看到消費者的抱怨,但在淘寶官網上呈現的卻是“好評一片”。

記者發現,在伯爵旅拍的旗艦店中,店鋪的好評率為100%。在月銷售最高的三亞旅拍服務中,截至4月9日共有246798評論,追加評論217585條,多為當天追評。和伯爵旅拍同樣享有知名度的唯一旅拍,天貓上的“paipailove旗艦店”也同樣“好評如潮”,總共擁有196416條評論,追加評論165906條。到底“旅拍”的真實體驗是什麼樣的呢?

“幾個工作人員在拍完照片之後就開始圍着你,讓你掏出手機進行評論。”有消費者透露,婚紗旅拍店的工作人員打着好評返精修圖的名義,在拍照過程中誘導消費者給好評,並立馬追評。而按照淘寶的規定,一旦追評,消費者就不能進行修改或刪除。

這一說法,在上述兩家旅拍旗艦店的少數負面評論中得到了印證。名為“奧莉是淑女oil”的顧客在伯爵旅拍的評論中稱:“好評全是化妝師要求我們評論的,還要求我們馬上追評,並截圖給他們看。”顧客“t**0”評論:“修出來的照片不自然,簡直太忽悠人了,拍的好看一點的照片選出來就要加錢,根本就不值花的價格。”

宋亞輝認為,“旅拍”中如果好評是受到工作人員引導,甚至是被強迫做出的,此時顧客做出的評價,意思的表述是不自由的,法律上認為,不自由所做的意思表示,通常是允許撤銷的。“比如在《合同法》上,有人強買強賣,在法律上的效果是可以撤銷的,合同不能對其產生約束力。”

“解決這種問題,關鍵是互聯網平臺要發揮協同監管的作用,根據社會的發展變化,適時的做出規則調整。”宋亞輝說,法律不是萬能的,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對於這種違反自由意志做出好評的情況,評價企業的技術規則應該給予適當地變化。“比如,改變追評之後無法再評論的規則,或是延長追評的時間。”

“旅拍”一定要符合國外法律規定

“旅拍”作為一種新興的行業,雖然問題不斷,但作為備受年輕人青睞的一項服務,處在蓬勃發展的勢頭上。在受訪專家看來,讓行業發展走上合法依規的道路,是“旅拍”急需解決的問題。

劉俊海認為,企業在做廣告的時候要量力而行,適度承諾,不能做到的不欺瞞消費者。同時,消費者也要擦亮眼睛,看清楚廣告和合同的內容,不要輕易被廣告迷惑了雙眼。如果發生糾紛,記得留存好相關證據,依法合理去維權。

“旅拍興起的時間不長,監管可能還不到位,監管部門要及時消除監管盲區、監管漏洞,在行業興起階段,就給予規範,對於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敦促其健康發展。”劉俊海說。

宋亞輝認為,“旅拍”在國內目前遇到的問題,現有的法律框架基本上都能給出解決的辦法,消費者按照法律規定去維權即可。“旅拍”行業的發展阻礙,關鍵在海外。

宋亞輝告訴記者,一般在法治國家進行某項活動,要區分商事行為和民事行為。“民事行為,簡單來說就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兩個人結伴出去旅行,互相幫忙拍照,這種都屬於司法自治的市場,只要旅客有旅遊簽證,不違法,法無明令禁止皆自由。”

對於商事行為,世界上的法治國家都有明確的規定。宋亞輝說,以牟利為目的的“旅拍”活動,屬於商事行為,這要符合目的地國家的准入門檻和限制性規定。

“根據國外的商法典或者單行法的規定,從事收取費用的攝影服務,需要有一個商號,不能無證經營。”宋亞輝解釋,國外的企業來中國也一樣,要想開展婚紗攝影服務,得符合外商投資法的規定,要麼註冊企業,要麼成為個體工商戶,不能隨便經營,這既有政策上的考量,更是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

不少從事“旅拍”行業的人認為,隨着我國出境遊人數逐漸增加,“旅拍”市場的擴大,持旅遊簽證為顧客提供服務牟利,可能影響了當地相關企業的生意。而且,持旅遊簽證的人沒有在境外國家和地區提供勞務的權利,在當地取得的收入並未繳稅,所以海外“旅拍”在國外被逐步收緊。

對上述分析,宋亞輝認為,這是從價值判斷上得出的結論。但從技術上來講,法治國家對於國外人員在本國開展勞動服務,都有明文規定,要遵守當地的法律。

宋亞輝稱,在海外“旅拍”發展的初期,採取一些投機取巧的辦法是市場運作中很常見的現象,但是在市場擴大後,如果不遵從法律的規定,行業根本無法大規模發展起來。“其實,符合當地的法律要求也沒有多難,在當地設立分支機構,按照法律規定運作,按時繳稅就可以。”

“我們要積極適應國外的法律。”劉俊海認為,在中國沒有針對“旅拍”行業和其他國家形成雙邊協議之前,進入國外提供攝影服務,就要遵從當地的法律,這樣才能保障“旅拍”的健康合法發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