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產經紀去年3月駕駛私家車在梨木樹邨附近失控鏟上行人路,撞倒一名抱著2歲女兒的女子,令女子左腳折斷,右腳腳掌要切除。29歲被告陳曉昇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嚴重傷害罪,區域法院判處他入獄15個月,吊銷駕駛資格兩年。

法官在判刑時說,被告事發時失去駕駛專注力,對事主造成重大傷害,令她不能再獨立生活,事業突然終結,亦不能再如其他父母般照顧兩名女兒。車禍中的兩歲女童雖然無受嚴重傷害,但不能如其他兒童一樣擁有快樂童年,基於案件嚴重性,社會服務令不是恰當的做法,認為裁決要有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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