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去年超強颱風山竹吹襲,檢討應對工作,建議遇上超強颱風時,成立一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督導委員會,負責監督、應變及善後的工作,並予以制度化。另外亦會提高清理塌樹和雜物的效率,包括加強員工培訓,添置工具等。

政府提交立法會文件表示,明白上班族在超強颱風後上班的困難,勞工處正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並呼籲僱主以較大彈性處理颱風後的復工安排,尤其顧及公共交通工具未必可以迅速回復正常。

政府提出在某些「極端情況」下,如出現大規模停電、廣泛地區水浸、嚴重山泥傾瀉及沒有公共交通服務,僱員於8號信號取消後,在他們所在地方多留兩小時,而非立即上班或外出,當局會評估及審視情況,並在天文臺改發3號信號前,向市民公佈「極端情況」是否適用,是否需要延遲復工時間。政府會在8號信號取消後首兩小時內審視情況,並於兩小時內再次公佈,是否要進一步延遲復工時間。

政府亦會改善基建,例如在杏花邨遊樂場和小西灣運動場興建堅固的花槽或圍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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