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欢迎阅读!


 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体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三、办理流程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办事——人才引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PS:在这里你可以看到企业,个人等等一系列申请的填写。如果有不明白的大家可以+我vx:hcbaiyunhe


  四、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报送的材料


  (一)聘用单位注册申请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及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1、新办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


  (3)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5)配偶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诚信声明书;


  (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8)《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


  2、续签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二份);


  3、聘用单位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原聘用单位同意调出函(即离职证明);


  (3)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复印件;


  4、随往人员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配偶随往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 件及复印件、配偶诚信声明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复印件;


  5、居住地址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现居住地址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复印件;


  6、工作居住证资料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相关信息变更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复印件;


  7、补办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补办申请;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留存于信息系统的照片同版);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复印件;


  五、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1、「现居住地址」须详细注明居住地的门牌号码。


  2、「户口所在地」按户口本中的住址填写,身份证与户口本中住址不一致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现居住地址及户口所在地所属省、市、区县名称勿重复填写。


  4、「毕业日期」应与最终学历「发证时间」一致。


  5、技术职务审批机关名称应填写钢印机关名称。


  6、教育培训简历应从高中填起


  7、工作简历中「开始日期」应与「参加工作日期」一致,


  8、教育培训简历及工作简历时间填写不能重叠。


  9、「原工作单位」是指受聘于此单位之前的单位,若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受聘于 此单位,「原工作单位」可按现聘用单位信息填写。


  10、聘用时间的截止日期应超过当前日期60天以上;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 同,聘用结束时间为聘用开始时间延后十年。


  11、「主要工作业绩」一栏不能为「空」。


 六、特别提示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三年(2003年7月1日前申请办理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两年),请于有效期前后一个月及时进行续签,过期失效;续签申报表中「声明」一栏由申请人签字。


  2、持证人如离职,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新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聘用单位变更。


  3、单位名称如变更,请及时办理聘用单位名称变更,并为持证人员办理补办。


  4、如单位登录系统密码丢失,请持修改密码申请(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密码重置;如员工登录系统密码丢失,由单位在单位系统「员工列表」中进行密码重置。


  5、单位系统中凡「审核员工申请」列表中的事项,由个人在个人系统中先发起申请,单位进行审核;


  6、各申请单位请按照有关要求对报送材料及系统填报情况(参见「网上填报注意事项」)进行审核,如系统填写不符合要求,在单位系统审核结果中选择「退回个人」,待修改后再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如不符合申请条件,请在审核结果中点击「审核不通过」即可。


  7、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中「办理状态」如提示「证件制作完成可取证」,由单位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取回证件。


  8、每年4月1日-4月30日期间,请聘用单位及时在单位系统中进行单位年检及个人年检(参见单位系统「重要提示,请务必查阅」)。


  9、「新办」申请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将原件(审核后退回)与审批部门留存材料分开:


  申请表(一式二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如无职称,可不提供);劳动合同;固定住所证明;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诚信声明;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身份证的还需提供身份证);配偶劳动合同;配偶诚信声明。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