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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無雙至,禍不單行。
李和和他的姐夫宋海田,都是遼寧昌圖縣人。上世紀50年代的時候,宋海田一家先搬到額爾古納市。1970年,李和一家投奔而來,幾年後開了一家舊物收購站。再後來,李和又開了一家收購點,李和和愛人馮曉芝一人管一個。
1997年12月3日下午5時許,李和的大兒子來到他所在的收購點替換父親回家吃飯。李和回到家一進門就看見妻子頭部滿是血跡,死在廚房的地上,右手腕處還縛著床單。李和嚇壞了,急忙報警,之後便給宋海田打電話。
晚7時許,宋海田突然接到小舅子李和的電話:「姐夫,小馮被人打死在家裡了,你快來吧。」當時宋海田正在做飯,急忙關火帶著兒子跑到一里地以外李和的家。當他跌跌撞撞地趕到李家時,現場已被警方控制,李妻馮某滿頭是血地躺在地上,身下有個三角刮刀,屋子的牆上滿布噴濺狀的鮮血,場面十分血腥。
「我認識那些警察,就先進去看了,後來還做了一份筆錄。當時李和全慌了,說話也不流利,警察問是不是他殺的人時,李和根本不承認。後來,檢察院就起訴了,說李和殺了小馮。」
「李和和愛人馮曉芝的感情一直不錯,膝下還有兩兒一女。李和平時的身體也很健壯,可愛人被人殺害對他打擊太大了,而他還被誤認為是殺害自己妻子的兇手。這種雙重打擊讓李和根本沒法承受。」李和的姐夫宋海田回憶道。
「在我為李和辯護時,他曾經說過,警察72小時不讓他睡覺,迫使他不得不承認是自己殺了妻子馮曉芝。但李和只承認過惟一的一次,再後來全部推翻了。」1998年初,呼倫貝爾盟某律師事務所尤樹財律師擔當李和的辯護律師,尤律師對此案記憶猶新,「我為李和做的是無罪辯護,額市法院也認為李和無罪,想當庭釋放李和。可是檢察院不同意,要求撤訴。」
據尤律師介紹,當時檢察機關是以故意殺人罪對李和實施的批捕,並提出兩項證據:指紋和血跡。所謂的指紋,是在李和家中的燈泡和花瓶上採下的。「在法庭上我就說,燈泡那麼高,誰家不是由男的來換哪,那上邊兒有李和的指紋無可非議,花瓶上有指紋就更正常了,在擦花瓶時肯定會留下指紋的。」指紋一證,被尤律師完全推翻後,當地檢察機關又提出了所謂的血跡證據,但經過檢驗竟是獸血,跟李和更扯不上任何關係。按照常理,行兇的兇器鐵鎚才是最關鍵的物證,但是在法庭上,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則稱鐵鎚丟失了。就在這樣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是李和殺了愛人馮曉芝的情況下,檢察院撤訴。但李和仍然被羈押,沒有和家人團聚。(這羈押時間也太長了,明顯違法)
雖然李和並未定案,但是人還在看守所,宋海田和尤律師兩人事後又向高院申訴兩次,高院都委託當地法院處理,事情就這樣一拖再拖。2000年初,李和因肝癌被保外就醫,同年7月23日病逝。
「姐夫,你要相信我,我冤啊,我冤啊,我真的沒殺小馮,我沒殺她。」臨死前,李和流著眼淚連聲喊冤,希望洗掉自己的「罪名」。可惜,他沒有機會再為自己辯白了。
然而,令人沒有想到的是,三年之後,案件突然有了轉機!
2
2003年2月20日,瀋陽市東陵區白塔鎮發生一起殺人案。被害人鳳枝被人殺死在自家屋裡,臨死前她衣著整潔,側卧在床上,屋裡沒有任何打鬥的跡象。警方認定這是熟人作案。經過細緻的排查,最終警方把目光鎖在了一個人的身上,這個人就是徐鳳才。今年29歲的徐鳳才是黑龍江人,來瀋陽後,沒有正當職業,靠媳婦的收入生活。警方是根據案發前目擊證人在現場見到過徐鳳才,以及案發後徐去向不明這兩個理由,將徐鳳才確定為重要嫌疑人的。
這個時候,徐鳳才已經跑得無蹤無影,警方卻從沒停止過對他的追查。凡是查到的徐鳳才能落腳的地方,民警們都去過,可就是沒有捕獲他的一點蛛絲馬跡。
2004年1月,瀋陽東陵警方在黑龍江省加格達奇市終於覓到了徐的蹤影。1月11日,瀋陽市公安局東陵分局刑警大隊派精幹警力趕到加格達奇市。徐鳳才躲在被大雪包圍的深山老林里,由於山路陡峭,大雪封山,汽車沒辦法行駛,民警們必須步行20公里的山路才能到達。前去執行抓捕任務的民警沒有退縮,帶上一個當地的嚮導,清晨出發,直走到太陽快落山,終於到了徐鳳才藏匿的大山裡。在一個四處漏風的工棚內,將正在睡夢中的徐鳳才抓獲。
徐鳳才做夢都沒有想到,有一天瀋陽的警察會找到這個幾乎與世隔絕的大山裡。於是,在他還沒想好措辭的情況,就乖乖地供述了他殺人的全過程。徐鳳才殺死鳳枝的理由簡單得有些可笑,僅僅是因為徐鳳才到鳳枝家後,鳳枝說了一句讓徐鳳才聽起來有些不太悅耳的話,於是徐鳳才便大動殺機,殘忍地將鳳枝用電線和細鐵絲活活勒死。
殺人的動機最終破解了案發時的種種謎團,但是它卻無法掩飾一個人內心的兇殘。僅僅是一句不中聽的話,就能讓一個人動手殺人。那麼,這個人一定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也就是說,他不是第一次殺人。這樣的推測,出自干刑警出身的監管大隊大隊長初漢東。他總是覺得這個徐鳳才膽大妄為,手段兇殘,不計後果,在他的身上極有可能還隱藏著較深的犯罪事實。為了證實自己的推測,初漢東決定,立即指派當天值班的周文博副大隊長及四名管教員組成了深挖小組,利用夜間的時間,對徐鳳才進行深挖突審。
面對如此強大的審訊力量,徐鳳才知道僥倖與逃避都不會讓這些火眼金睛的警察善罷甘休的。於是,在審訊進行到三個小時的時候,徐鳳才交代了曾經於1998年及2002年,兩次實施搶劫犯罪的事實。這就是徐鳳才的全部罪惡的經歷嗎?當然不是!
2003年6月的一個晚上,徐鳳才在一家酒店,因與一位賣淫女發生口角,在酒店內的一間包房內,徐鳳才將賣淫女殺死。而在此六年之前的一個冬天,徐鳳才為了弄到錢,和獄友黃志武跑到內蒙古額爾古納市拉布大林林木場,搶劫了一個舊物回收站的女老闆,逃跑的時候,他將女老闆殘忍殺害,搶走人民幣6000餘元。
消息以最快的速度傳到了內蒙古,人們都驚呆了。被徐鳳才殺死的女老闆姓馮,可是幾年以前,他那與她關係不太和睦的丈夫李和已經被警方作為犯罪嫌疑人抓了起來。前不久,他已經暴病身亡了。而如今,瀋陽警方又抓獲了殺害馮某的真兇,這裡究竟有什麼隱情呢?
3
此時,在李和臨死前,答應給他伸冤的宋海田已經69歲了。當得知李和「殺妻」案的真兇可能已經被抓獲,他是老淚縱橫。
宋海田回憶起李和被警方帶走後的事情,真的是恍如隔世。事發當晚,李和被警方帶走後長達兩年零八個月的時間裡,家人再也沒有見到他,每次家裡人去相關部門詢問時,都會得到案子沒有結、不能透露具體情況的說法。
「當時,關於李和殺死老婆的說法在社會上廣為流傳,而且有人直接預言李就要被判刑了,開始我有些不信,可警方遲遲不透露他的消息,我也慌了。」
宋海田老人說,當時家裡人都要急瘋了,直到1998年初,他們接到對李和下達的逮捕令,才知道李被列為案件的重要嫌疑人。冷靜下來後,宋感覺到事情不對頭,雖然李和與妻子偶爾打架,但他也不至於殺妻呀。宋說,正當他及李和的幾個年幼的孩子困惑不解時,相關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法庭做出了李和殺人證據不足不予認定的裁決,此後,檢察院撤回訴訟。此後,家人再也沒有見到李和,直到2000年4月份前後,李和因病被取保候審。
他說,當時家人都質疑一個問題——既然法院已經認定李和犯罪證據不足為何還要進行羈押?當時,宋帶著上述問題多次找過公安,可是均未得到正面回答。宋說,無奈之下,他們只好聘請律師就此事找到內蒙古相關部門,正在此時,李和被診斷出患有肝癌,終於被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