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被控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陳則被控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祕書長馮永業,於2004年涉嫌收受51萬報酬後傾向優待賭王何鴻燊三太的胞妹陳婉玉有份管理的三間公司。兩人被控合共3項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法官安排審訊下年5月20日開始,為期15日。並於下年1月16日進行審前覆核。二人分別繼續以10萬及8萬元保釋。

馮永業

控罪指,現已轉任機管局高層的55歲被告馮永業, 從時任3間公司包括港聯直升機有限公司、港聯航空有限公司及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股東的62歲女被告陳婉玉收取51萬港元後沒有申報。該筆鉅款懷疑為傾向優待與陳婉玉有關公司的報酬。

陳婉玉

馮被控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陳則被控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

 

馮永業(中)

陳婉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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