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跟鞋,腿,女生。(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高跟鞋「杀伤力 」超强,踩一下巨痛。(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高跟鞋不仅可以成就灰姑娘,还可以毁了一家人的旅行。广州12岁男孩秦力(化名)与父母一起准备前往加拿大度过两周的假期,但万万没想到,在坐捷运去机场的路上,被一位穿8公分高跟鞋的女生踩中,左脚见血骨折。一家人不但行程泡汤,还不得不去医院。

据《广州日报》报导,秦力方面表示,他们一家2018年8月9日从广州市「市二宫 」站上捷运,准备去机场前往加拿大。在经过「广州火车站 」时,坐在一旁的女乘客陈朵起身要下车,不料站不稳,8多公分的高跟鞋踩中了秦力左脚脚趾头。秦力立即出现了脚趾甲外翻的情况,被父母立即带去机场急救室,被值班医生诊断不适合登机。他赶忙前往医院就诊,后经医生确诊,左脚趾骨折。

秦力一家请假照顾儿子,又取消了旅行行程,损失近2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9万元),随后将陈朵和广州地铁公司一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包括「取消旅行损失 」在内的费用1万3000多元人民币(约新台币5.8万元)。

对于将广州地铁公司告上法庭的原因,秦力方面认为,广州地铁公司没有对他们进行救助和探望,没有履行公共场所管理者的义务,也应该提醒女乘客不要穿过高的高跟鞋。

广州地铁表示,地铁上用「普通话、粤语、英语 」三种语言来回播放「如有需要,请和工作人员联系 」的语音提醒,也配有紧急按钮,还有工作人员巡逻,「多种途径均提醒乘客有紧急情况可与地铁工作人员联系,但是当天没有收到秦力一家人的求助资讯。」

广州地铁还表示,地铁内已经贴了各种安全标识,也播放著列车进展的提示广播,已经尽到安全保障和安全提示义务,认为陈朵才是直接侵害人,所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陈朵表示,愿意承担赔偿损失,但是不认可精神抚慰金、旅行取消损失和丧失旅游机会损失。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经过调查审理后认为,「陈朵应当承担责任,地铁公司也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秦力方面认为地铁应该播放提醒乘坐地铁的女乘客不要穿过高的高跟鞋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最后,法院判决陈朵赔偿秦力医疗费和交通费共1300多元人民币(约新台币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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