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築行業日益殘酷競爭的今天,「低中標,高索賠」已成為建築商打開市場的金鑰匙。所謂工程索賠,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因非自身因素或者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正確履行合同,給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承包人根據法律、合同的規定向發包人提出經濟補償。索賠事件的發生,可能是發包人的行為引起,也可能是第三人的行為引起,還可能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但一定要有造成損失的後果才能提出索賠。承包人所受到的損失與發包人的行為,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工程索賠也是在施工過程中,在發包人拒絕簽證的情況下,建築商在約定期限內向發包方提出索賠請求的一種權利。

一、工程索賠的情形

1、發包人沒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創造施工條件。

發包人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三通一平」的施工場地,即水通、電通、施工道路通,並辦好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及有關申報批准手續,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地下管網線路資料。如果發包人不能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給承包人創造進場條件,造成承包人的施工隊伍不能進場,準備進場的施工機械不能到位,應提前進場的材料運不進,其他的開工準備工作不能按期進行,必然導致合同工期延誤並給承包人造成損失。

2、惡劣的氣候條件。

發包方一般對在建項目進行投保,故由惡劣天氣影響造成的工程損失可向保險機構申請損失費用;在建項目未投保時,應根據合同條款及時進行索賠。該部分索賠分為工程損失索賠及工期索賠。

3、工程設計變更。

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工程設計變更往往會影響承包人的局部甚至整個施工計劃的安排,造成承包人重複採購、人力及施工機械重新調整、等待修改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進行拆除,這必然造成施工成本比原計劃增加,工期比原計劃延長。

4、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預付款或進度款。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預付款或進度款,必然嚴重影響工程進度,若發包人長時間拖欠工程預付款或進度款,將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為此,工程結算辦法規定:(1)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承包人應在預付時間到期後10天內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付款,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14天後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5、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如果發包人沒有按合約定的時向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或者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數量、價格、質量等級與合同不符,這將導致工期延誤,並給承包人造成損失。

6、發包人對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問題久拖不決,或者發包人工作失誤對承包人進行不正確的糾正。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發現工程問題,向發包方尋求解決辦法,或者向發包人提出解決方案,如果發包人不及時解決或批准,將會直接影響工程的進度。在施工過程中發包人認為承包人某施工部位或項目採用的材料不符合技術規範或產品質量的要求,從而要求承包人改變施工方法或者停止使用某種材料,但最後證明這是發包人的過錯。

7、在施工中發現不可預見因素。

一是在施工中發現了不可預見障礙,承包人在開工前根據發包人提供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現場資料,並經過現場調查,都無法發現的地下自然或人工障礙。二是其他第三方原因,是指與工程有關的其他第三方所發生的問題對工程施工的影響。

8、在施工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國家政策及法規的變化。

是指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的某些國家政策及法規,我國每年都有關於對建築工程造價的調整文件出台,如由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建工程材料預算價格調整、建築材料的市場價與預算定額價差的有關處理規定。

9、發包人提出中止或者解除施工合同。

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非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終止或放棄,承包人有權提出盈利損失或者補償損失的索賠。盈利損失等於該項工程合同價款與完成遺留工程所需花費的差額;補償損失等於承包人在該項工程已花費的費用減去已結算的工程款。

二、工程索賠的依據

1、工地(地盤)會議記錄和有關工程的來往信件,都必須全部保存妥當,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所有索賠項目獲得解決為止。

2、各種施工進度表,包括發包方代表和分包編製的進度表。

3、施工備忘錄(日記),在施工中發生影響工期和索賠有關的事項,都要及時做好記錄。按年月日順序號存檔,以便查找。

4、做好建築師和工程師的口頭指示記錄,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建築師予以承認。將他們的書面指示按年月日順序編號存檔。

5、工程照片需有專人管理,照片都應標明拍攝的日期,最好購買帶有日期的相機。將照片按工程進度整理編排。

6、收集記錄每天的氣象報告和實際氣候情況。

7、整理保存工人和僱員的工資與薪金單據、材料物資購買單據,按年月日編號歸檔。

8、完整的工程會計資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註銷工資薪金支票、材料購買定貸單、收訖發票、收款票據、帳目及有關圖表、財務信件、經會計師核證的財務決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標書文件、合約圖紙、修改增加圖紙、計劃工程進度表、人工日報表、材料設備進場報表及帳單(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撥付的日期及數額記錄)等需歸類保存入檔。

10、國家、省、市有關影響工程造價、工期的文件。

  以上十項資料是施工索賠的原始依據,承包商必須重視做好,否則,索賠無依據,一切都是空談。

三、工程索賠費用的內容

1、工程量增加費

工程量增加費,是指由於某些因素的影響,施工中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超過了原合同或圖紙規定的工程量,而發生的施工索賠。

2、施工延誤損失費

施工延誤損失費,是指由於非承包人的原因所導致的施工延誤給承包人造成實際損失而發生的施工索賠費用。

3、加速施工費

加速施工費,是指由於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工期延誤,承包人根據發包人的要求加速施工,從而比正常進度狀態下完成同等數量的工程量施工成本提高而發生的施工索賠費用。

4、發包人違約損失費

發包人違約損失費,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給承包人造成實際損失而發生的施工索賠費用。

5、中止與解除施工合同損失費

中止與解除施工合同損失費,是指由於施工合同的中止與解除,給承包人造成實際損失而發生的施工索賠費用。

6、國家政策、法規變化影響的費用

國家在建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變化或新的政策、法則頒布實施後,對工程往往會產生很大影響,施工費用會發生相應的變化,建設工程費用應當進行相應調整。

四、工程索賠存在的誤區

工程索賠對施工單位有百利而無一害,故很多施工單位在索賠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賠過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誤區,歸納起來,大致可分以下幾點:

1、當索賠事件發生時,有些施工單位考慮與發包方、監理單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2、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對索賠工作意識不到位,對可提可不提的索賠往往不提出。

3、主管人員對技術規範文件及發包方、監理、施工單位往來文件理解不深刻,對實際存在的索賠項目無充分理由。

4、只注重索賠意向的提出,不重視索賠過程中的證據收集和及時作最終索賠報告。

五、工程索賠中應注意的問題

1、工程索賠是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承包人要積極認真地履行合同職責,努力創造索賠的最佳條件。工程索賠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聯繫,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整個工程索賠處理的過程是履行合同的過程。承包人要以積極合作的態度認真履行合同職責,這不僅能夠反映企業的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社會信譽,而且能夠與發包人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從而為索賠的處理打下良好的基礎。

2、注重於重大索賠,著眼於實際損失。

注重於重大索賠,是指集中精力抓住索賠事件中對工程影響程度大,索賠額高的事件提出索賠,相對於重大索賠的小項索賠可採取靈活的方式處理。著眼於實際損失,是指計算索賠額時要實事求是,不要高估冒算弄虛作假,這也是雙方友好處理索賠問題的條件之一。因為一個索賠事件的發生對工程有多大影響,對雙方並非深不可測難以掌握。

3、工程索賠是挽回成本損失的重要手段。

承包人在投標報價中最重要的是計算工程成本,承包人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工程量和責任,給定的投標條件以及項目的自然、經濟環境作出成本估算。在施工合同履行中,如果由於這些條件和環境的變化,使承包人的實際工程成本增加,承包人要挽回這些實際工程成本的損失,只有通過索賠這種合法的手段才能做到。要搞好工程技術人員索賠,承包人要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體系,及時準確地提供整個工程以及分項工程的成本核算資料,索賠計算才有可靠的依據。

六、工程索賠的解決方式

施工索賠的解決方式是多途徑的,承包人與發包人可以友好協商,也可以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採用哪種方法解決施工索賠,完全由承包人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結束語:隨著工程招、投標制度的不斷完善及發包方、監理、施工單位管理章程進一步健全,索賠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軌道,只要我們充分理解施工圖紙、技術規範及發包方、監理、施工單位簽訂約合同協議和各項往來性文件,在索賠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據,將會有更多的索賠項目被受理或批複。因此,為提高工程索賠的效率和效益,讓專業人士,特別是專業律師參與和指導工程索賠的運作將顯得越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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