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城巴及肇事男車長疏忽以致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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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巴E21A在2017年9月失控衝上深水埗長沙灣道行人路,巴士收掣不及鏟上行人路上一羣正等候過馬路的途人,而巴士上層被大廈簷篷劏開,最終釀成3死30傷。其中一名死者的遺產管理人昨入稟高等法院索償,控告城巴及肇事男車長疏忽以致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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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死者王友聲的遺產管理人陳翠芳,被告為肇事司機方烱華及城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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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烱華在2018年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及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方在2019年年9月22日於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危險駕駛公共巴士E21A,引致兩名男子王友聲、李建華和一名女子謝鳳英死亡。事件亦令男子黃德明、尹晨光、楊鎮滔、阮駿穎、黎萬和、女子張傑玲和一名曾姓男童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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