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村灭村「10年国赔案」大逆转 15灾民各获赔150万到300万
▲小林村国赔案逆转。(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下同)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发生于2009年的莫拉克台风带来的灾情,造成了高雄市甲仙乡小林村共有381人不幸死亡、16人失踪的惨剧,整个村子几乎被灭,而138名灾民和家属声请国赔,123人被判败诉确定,另外15位住在土石流潜势区的村民则发回更审,而高雄高分院27日更一审改判高市府应赔偿15位灾民150万到300万元不等。
2009年8月的莫拉克风灾是许多人一辈子心里的痛,当时它带来的超大豪雨不仅让献肚山严重崩塌,大量的土石几乎将整个小林村都给灭顶,而事后灾民和罹难者家属组成自救会声请国赔,却屡次被判败诉。对此,一名水土保持局雨量监控员的女儿曾经控诉,甲仙乡公所无视中央发出的土石流警戒,不肯撤离村民,而她也表示「高雄市政府把村民的生命,看得那么不重要?一只猫狗有危险,消防队员要紧急把牠们救出来,但是我们呢?我们比猫狗不如吗?」。
一、二审法院审理后皆认为,当时即使撤离,也只能撤到小林国小等处,但该处同样是遭到土石掩埋,因此判灾民败诉。对此,全案上诉到第三审后,最高法院依旧认为,大部分灾民都无法证明损害与公务员不作为有关,因此判其中123人败诉,但住在土石流浅势区的15人则发回更审,而高雄高分院更一审改判高市府败诉,应赔偿15位灾民各150万到300万不等,仍可上诉。
【更多新闻】
快讯/国道一号严重车祸!轿车「遭夹成废铁」 大卡车暴冲上水泥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