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版的《東方快車謀殺案》相對於之前的版本更加強調正義與法律,同時帶有一股濃濃的同情心與人性的自我鬥爭。而這同情心正是體現在波洛讓十二個嫌疑犯用無子彈的槍殺死自己這件事情上。那麼波洛為何這樣幹?這一行為為何可以體現出同情心和人性的自我鬥爭呢?

波洛面對十二個嫌疑犯,他有兩個選擇,一是放過他們,二是殺掉他們。但波洛並沒有直接作出選擇,而是將選擇權交給了這十二個人。他之所以這麼做,是有其用意的。如果他選擇前者,放過那十二個人,就等於是放過了未來可能出現的犯罪分子,不利於社會穩定。如果他選擇殺掉他們,是可以避免造成社會動蕩。但是他認為單純的以暴制暴外加沒有釋懷其內心的愧疚、悔恨和仇視,只會讓罪犯產生逆反心理,更容易使其墜入罪犯的深淵。同時在十二對一的戰鬥中,波洛勝利的希望渺茫。如果直接硬碰硬,十二名嫌疑犯裏肯定有人能夠僥倖存活,而這些人在未來很有可能因此產生對復仇的快感、對支配他人性命的危險想法和對社會法律制度的藐視,更加不利於社會穩定。

所以波洛選擇將左輪手槍扔在了12個人的桌子上,用這個沒有子彈的手槍來考驗他們的本性,同時也通過這件事做出自己最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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