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揭陽「一年八任縣長」,這有什麼內幕?【潮汕說】 新聞 第1張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建立臨時政府,就任臨時大總統,結束了兩千多年以來的封建帝制,建立了中華民國。從中華民國成立至1949年這38年中,由於社會的黑暗,官場的腐敗以及政局的動盪,而產生了各式各樣的醜聞。

民國初期,縣長曾一度實行“民選制”,至1923年,李烈鈞以參謀部部長之銜進駐潮汕,“代行大總統職權”,而廢除“民選制”,改用“委任制”。揭陽第一個被委任的縣長是周伯初。由於實行“委任制”,使“縣長之位”成為當時相互爭購的“熱銷商品”,患有“官癮”者,便四處活動;公開捐資、暗中行賄、獻物納谷、攀親結友……花樣層出不窮。

據《揭陽縣志通訊》載:“當時向軍酋買官者,繼周伯初之後的有林宴林、陳頡龍、姚紹墀、陳實甫、林毓荃、林奇等。”

僅民國十四年(1925)這一年,

揭陽縣便有8任縣長先後任職:

陳實甫:1925年3月4日離任;

譚振聲:1925年3月5日到任,同年6月26日離任;

林毓莖:1925年7月23日到任,同年9月3日離任;

林奇:1925年9月4日到任,同年9月6日離任;

伍薌梧:1925年9月7日到任,同年10月8日離任;

周伯初:1925年10月9日到任,同年11月23日離任;

曾靖聖:1925年11月24日到任,同年12月23日離任。

“一年八任縣長”,開創了潮汕“官宦更易史上”之最。在民國這38年曆史中,揭陽共有64任縣長。其中,任期最長的是謝鶴年(廣東高要縣人),他於1931年12月31日到任,至1935年8月30日離任。時間最短的是林奇(本地人),他於1925年9月4日到任,同年同月6日離任,任期僅3天。

為何揭陽在民國時期縣長更易如此頻繁,主要有下列4個原因:

1、軍隊參政,軍酋指派縣長。揭陽乃粵東大邑,自袁世凱、蔣介石篡權之後,至1949年10月揭陽城解放,連年戰事,軍隊出入揭陽甚多,軍酋可隨意委任縣長,如劉從驥(廣西馬平縣人),周伯初(本地人),伍薌梧(湖北廣濟縣人)等,都是未經省府批准,直接由軍酋委派的。

2、捐款買官。隨着“民選縣長”的廢除,縣長委任大權即落在各地軍酋之手,使其成為一種貿易商品。如林宴林(本地人),花了1萬元大洋到汕頭向洪兆麟買了個“揭陽縣長職”,但任職時間僅有4個月零 6天(1923年10月塢日赴任,翌年2月20日離任)。買官、賣官越多,越加速了縣長更易速度。

3、劣跡敗露,縣長他調或撤職。1937年正值“七·七”事變,全縣羣眾抗日情緒高漲。然而揭陽縣長馬炳乾(廣東台山縣人)卻在縣府旁闢一暗室,作為每天吸食鴉片之處。不久,被人拍成照片,告到省府。但因馬某省府有人,遂將馬縣長他調。“縣長吸毒”一案,至此不了了之;1931年,方德華(廣西南寧縣人)任揭陽縣長後,任用小人,貪污瀆職,尤以增加警費,加重盤剝而被邑民告於省府,於同年6月4日被省府撤職(任期僅不足4個月),離縣之日,羣眾當街拋冥紙“相送”;此外還有樑翰昭(廣東新興縣人)、陳暑木(廣東澄海縣人)、曾靖聖(本地人)等先後也被撤職。

4、國民黨全面崩潰,揭陽縣長相繼辭職或逃離。1948年9月、10月、1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以風卷殘雲之勢,先後取得了“遼沈戰役”、“淮海戰役”、“平津戰役”的勝利,國民黨反動派開始全面走向崩潰。時揭陽地區的革命鬥爭如火如茶,國民黨反動派在揭陽的統治勢力也開始動搖,武人出身的揭陽縣長潘漢逵(湖南酃縣人)於1948年 6月6日到任,見政局如此動亂,知道國民黨徹底失敗已為期不遠,遂向省府辭去縣長之職,回老家去了;國民黨廣東省政府見到形勢如此嚴重,決定再次啟用清鄉、反共老手何寶書(廣東東莞人)。何於 1949年5月2日到揭任職。8月1日,中共潮揭豐邊縣委成立“城市工作組”,着手籌備解放揭陽縣城後的接管工作。何此時已無能為力,整日呆坐縣府。9月,隨胡璉兵團離開揭陽一一這是國民黨揭陽縣政府的最後一任縣長,為期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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