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04月10日訊】(雪花新聞記者郭曜榮颱灣颱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0日考察期貨交易所時錶示,華映公司對大陸華映科技承諾保證獲利10%,這是拿颱灣投資人的錢,去補貼大陸企業,把颱灣投資人當“盤子”(意指肥羊),但證券交易所隻開罰華映20萬元,“這是什麼概念?” 證交所總經理簡立忠迴應,2009年華映百慕達入主時,大陸證監會有要求華映承諾,當時證交所確實不知道華映有揭露這樣的事項,直到後來接到檢舉,纔於2017年發函請華映做重訊揭露。

簡立忠說明,當時是請華映就重要承諾做“摘要性”的揭露,主因在重訊揭露,內容做摘要,不可能如當地公開說明書寫得同樣清楚。但此言遭到黃國昌痛批,華映在中國大陸的揭露,並不是公開說明書,而是在Google就搜尋得到,“該揭露沒揭露,證交所為何縱放?” 黃國昌提齣三大質疑,首先是2017年該揭露沒揭露,為何未懲處,這是誰的決定?其次是2017年揭露的摘要內容,證交所覺得滿意嗎,為何未採取要求詳細揭露,這又是誰的決定?第三點是現在事情大條瞭,證交所在4月1日罰20萬是依據什麼標準,誰的決定?就這三項要求證交所給予明確報告。

責任編輯:英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