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徵文:租屋停看聽

 

〈電表玄機〉別人用電 我付錢

 

文/卓兒(桃園縣)

    大三沒抽到宿舍,我在學校附近發現一間價格便宜的獨立套房,房東夫婦親切地向我介紹周邊環境,又仔細講解電費的收費方式,每一度都有自己的電表計費,收費合理又清楚,於是我當場就付了訂金簽合約。


    沒想到兩個月暑假回來,繳交電費時竟然比以往還貴上一千多元。我客氣地向房東詢問原因,他立刻變臉認定我要賴帳,眼看著溝通不清,我只好打電話請房東太太出面處理。

    房東太太一出現,立刻對著房東破口大罵:「為什麼不和她吵?這點小事都辦不好!」情緒失控大吼大叫。我不過是想詢問電費的差異,卻被迫看一場八點檔纔有的情節。

    折騰一個下午,我才知道「自己的電表」其實是分電表,由總電表平均分配三戶的用電到各自的電表,即使我沒有使用電也會被「平均分配」。最後我當買一個教訓,還是將電費付清,只是房東太太的情緒管理真讓人不敢恭維。

 

後記:

    其實打電話給房東太太的時候,她一直掛我電話,喬了好久她才願意來,結果最後來的是她兒子,一臉殺氣騰騰,認定我要賴帳,該我付的我就是會付,賴帳在我的字典裡不可能會有,但我真的就是想知道為什麼我沒用電,電費算來還要付上一千多塊,我詳細和房東兒子解釋一遍,他殺氣的樣子消了,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只好請老佛爺房太太出馬,沒想到她一來就大吵不讓人有說話的機會,後來房東兒子也受不了,偷偷跟我道歉說她媽最近情緒不太好。

    房東先生(年紀很大的山東老伯伯)搞不清楚事情狀況就亂話說我不付電費,事後搞清楚之後就哈哈哈大笑,人就躲起來了。

    因為這件事我就學到,成熟的大人也不一定能成熟處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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