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议会将提案制订公投自治条例 34人即可提案。(图/新竹市议会提供)

▲新竹市议会将提案制订公投自治条例,新竹市民依法只要34人共同提案,符合提案规定,并且获得3383人连署,就可以成立公投案。(图/新竹市议会提供)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有鉴于公民意识抬头,公民投票这几年逐渐被民众所接受,新竹市议会在本届(第10届)第一次的临时会,将主动提案制定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条例草案,预计本会期通过之后,新竹市民依法只要34人共同提案,符合提案规定,并且获得3383人连署,就可以成立公投案。

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条例草案是由议长许修睿、议员李姸慧、曾资程共同提案,并获得副议长余邦彦、钟淑英、陈启源、陈治雄、颜政德、林慈爱、施乃如、郑美娟、刘康彦、陈建名等议员连署,李姸慧与曾资程14日也特别拜会议长许修睿,感谢许议长共同提出这项法案。

▲新竹市议会将提案制订公投自治条例 34人即可提案。(图/新竹市议会提供)

▲根据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条例草案第七条,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数,应达最近一次市长选举选举人数万分之一以上,连署人数应达百分之一以上。(图/新竹市议会提供)

议长许修睿指出,议会不只监督市政,更是立法机关,只要是对市民大众有利的提案或法案,相信大多议员不分党派都会全力相挺,过去已经有高雄小班制公投、澎湖博弈公投、金门博弈、马祖博弈等地方性公投案前例,透过公投参与重大公共政策的方向,新竹市议会只是为民众开一条通往公投的道路,提案的人数跟连署人,还是要靠民众自行努力达到门槛。

市议员曾资程与李姸慧指出,公投法通过以来,各地方政府陆续制定公民投票自治条例并送议会审议通过实施,议员们在处理民众陈情案的时候,也经常会有民众关心地方性议题的公民投票,有鉴于此,新竹市议会议员主动提案订定自治条例草案,通过之后,新竹市民也将有法源依据提出公投案。

根据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条例草案第七条,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数,应达最近一次市长选举选举人数万分之一以上,连署人数应达百分之一以上。依据去年市长选举人数338323人来计算,只要提案人达到34人,连署人达到3383人,就可以成立公投案。

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条例草案已经成案,预计在本周进行审议。许修睿强调,新竹市议会多年来,在历任议长与议员前辈的努力下,奠定良好的民主基础,开议期间除了电视直播之外,在上一届(第9届)也增加网路直播平台,议事过程公开透明、与时俱进;新竹市议会议事规则也持续修法以符合时代需求。而这一次公民投票自治条例草案,再次彰显新竹市议会民意机关的立法功能,更重要的是进一步加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广度与深度,也将正式开启新竹市的公投史。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