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財經APP記者 黃銀橋

  4月10日,廣州粵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公告稱,廣東證監局對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樹坪下發了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楊樹坪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決定》(【2019】26號)。

  《警示函》稱,經調查,楊樹坪未在承諾期內完成增持粵泰股份股票計劃,且未提出新承諾替代原有承諾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諾義務提交粵泰股份股東大會審議,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證監會公告【2013】55號,以下簡稱《監管指引》)第五條的規定。

  根據《監管指引》第六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楊樹坪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楊樹坪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杜絕違反承諾行爲再次發生。

  據時代財經瞭解,楊樹坪增持粵泰股份股票的計劃始於2018年6月20日,彼時,楊樹坪通過上市公司粵泰股份發佈增持公告稱,基於對粵泰股份未來持續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粵泰股份價值的認可,計劃通過粵泰股份控股股東廣州粵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或其一致行動人自2018年6月21日起9個月內(即2018年6月21日至2019年3月20日),增持金額不低於4億元,且不超過10億元公司股票。

  但截至增持計劃到期日(2019年3月20日),楊樹坪並未履行承諾增持粵泰股份股票。2019年3月21日,楊樹坪通過粵泰股份發佈控股股東終止增持計劃的公告,決定終止實施本次增持計劃。

  楊樹坪解釋,未兌現增持承諾的原因有兩個。第一,粵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粵泰股份約16.27億股,截至目前其質押股份總數爲16.09億股,該等股份佔粵泰股份已發行股本總數的63.45%。自2018年6月21日至今,由於粵泰股份股價的持續下跌,導致楊樹坪及粵泰控股需持續對於上述質押股份提供現金和其他資產進行補充增信。

  第二,2017年8月14日,粵泰股份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以員工實際募集的1.6億元參與認購了一項信託計劃,粵泰控股爲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補倉義務人,需及時履行補倉義務。自2018年6月21日至今,由於粵泰股份股價的持續下跌,導致楊樹坪及粵泰控股陸續爲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履行補倉義務,自2018年6月21日至今累計增信金額爲1.01億元。

  由於上述因素的影響,以及期間外部融資環境的變化,楊樹坪及粵泰控股未能按照原資金計劃安排籌集到相應的增持資金,從而導致其在承諾期限內並未實施上述增持計劃。同時,楊樹坪鑑於其目前資產狀況與制定增持計劃之時發生了重大變化,資金籌資困難,決定終止實施本次增持計劃。

  於2018年6月21日,粵泰股份的收盤價爲4.11元/股,於增持計劃到期日(2019年3月20日)收盤價爲3元/股,跌幅達到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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