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宏达电不当解雇 员工上诉高等法院遭驳回。(图/记者姚惠茹摄)

▲赵建辉率领桃园市电子业产业工会成员,抗议宏达电不当解雇。(图/记者姚惠茹摄)

记者姚惠茹/台北报导

桃园市电子业产业工会干部赵建辉、黄春安,2015年遭到宏达电以两季亏损为由解雇,提起确认雇佣关系存在诉讼,一审认为宏达电大量解雇的程序符合《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相关规定败诉,上诉高等法院后,今天二审判决结果出炉仍败诉。

赵建辉昨晚就率领桃园市产业总工会、桃园市电子业产业工会干部夜宿高等法院,抗议宏达电不当解雇,并等待今天高等法院二审判决结果出炉,只求高等法院能够作出正确判决,让劳工可以复职回到工厂,但是今天判决结果仍面临败诉,赵建辉表示将再与律师团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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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宏达电不当解雇 员工上诉高等法院遭驳回。(图/记者姚惠茹摄)

▲桃园市电子业产业工会干部赵建辉。(图/记者姚惠茹摄)

事件发生在2015年,宏达电因为连续两季亏损严重,大量解雇园龟山等厂区共约400名员工,赵建辉等人以违反诚信原则提起诉讼,不过一审认为宏达电确实有《劳基法》所规定的亏损及业务紧缩事由,解雇并未违反最后手段原则,发放资遣费等程序也都合法,因此判赵建辉等人败诉。

但是赵建辉等人认为,自己原本想要组织企业工会,但却遭到资方抢先由管理阶层组成两家企业工会与关系企业工会,并且设定入会费5000元,经常会费每月1000元的「天价」,即便基层员工表示要加入,都不被核准入会,因此许多宏达电员工只好另组电子业产业工会争取权益。

赵建辉随后遭到资遣,又在2016年利用宏达电申请聘用外国移工前,招募本国劳工的机会,以外国移工的薪资水准每月21,160元回到宏达电工作,但是3个月后,又遭到宏达电公司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予以解雇,赵建辉质疑宏达电在2次大量解雇中,皆宣称有与管理阶层组成的两家工会完成协商,也导致被解雇的基层劳工没办法争取权益。

但是赵建辉认为,宏达电大量解雇400多名本地劳工的同时,仍聘用外籍劳工1900多人,大量解雇后,又陆续招募2300名劳工,明显违反诚信原则,虽然案件在一审的时候,劳工没有获得胜诉,但是赵建辉、黄春安两人仍然坚持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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