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資管新規落地之後,確實調整了一些銀行產品的規定,即要求銀行不再做剛性兌付了,也不再發行保本理財了,所以也就的逐漸轉變爲高淨值理財。那麼從這個角度來看肯定會有一些違約理財產品,主要的還是之前發行的收益特別高的理財產品,但是一般的理財產品是會不發生違約的,也不會發生大批量的違約現象。

  我國銀行雖然有存款保險條例、資管新規打破剛兌等等爲銀行破產做好了準備,也曾因經營管理不善出現了銀行破產的先例,但政府是不會輕易讓銀行破產的。因爲政府其實仍然充當着最後信用背書人,且我國銀行機構如果破產牽涉的面太寬,對國家經濟與金融穩定帶來很多“後遺症”。所以不到萬不得已,政府是不會允許銀行破產的。再說了,目前銀行債務主要對象是政府和國有企業,這兩個對象佔據了銀行貸款的80%以上,所以即便存在債務違約的可能,政府都會想辦法來拯救銀行的。“肉在鍋裏”的道理想必大家都明白,銀行的錢與政府的錢、與國有企業的錢,嚴格意義上沒有真正分開。

  隨着銀行系統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銀行作爲一個市場主體也將逐步退出由國家背書的傳統,逐漸走向市場化運作,那麼,銀行如果是經營不善破產也就很正常了!尤其是對於一些中小型的私人銀行來說,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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