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來了!

  呼市將爲

  鄉鎮衛生院在崗人員和鄉村教師

  發放生活補貼

  每人每年補貼 生活費10000元

  昨日,呼市人民政府發佈消息稱,呼市人民政府決定爲鄉鎮衛生院在崗人員和旗縣區政府所在地以外的鄉村公辦學校、幼兒園在崗教職工發放生活補貼,以加強鄉村醫療衛生和教師隊伍建設,提高鄉村醫生和教師待遇,讓鄉村醫生和教師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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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市人民政府明確生活補貼發放範圍爲各旗縣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所在地以外的鄉鎮衛生院在編在崗職工。具備醫學類專業畢業,並在上述鄉鎮衛生院從事醫療、護理、醫技、藥劑、公共衛生工作及從事救護車專職司機、專職會計崗位工作,按勞動法簽訂正式勞務合同,並在上述鄉鎮衛生院工作一年以上的外聘人員。醫療集團、醫聯體等二級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下派鄉鎮衛生院的工作人員。各旗縣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所在地以外的鄉鎮、村莊公辦學校、幼兒園和市四區農區公辦學校、幼兒園在編在崗教職工。下派到上述地區的支教教師,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和特崗教師。離退休人員不屬於補助對象。補助標準爲每人每年補貼生活費10000元,補貼將從今年開始執行。

  同時,補助辦法爲,鄉村醫生和教師在崗時享受生活補貼,離崗(包括退休)後自然取消。生活補貼不作爲計算養老金的基數。鄉村醫生和教師生活補貼實行實名制管理,各鄉鎮衛生院和鄉村學校結合在編在崗職工年度工作實績及考覈結果,於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發放。各鄉鎮衛生院和學校要加強對職工的管理,凡當年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再享受生活補貼,包括未完成年度崗位工作量;年度考覈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病假超過兩個月;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醫生、教師存在醫德、師德失範行爲。

  |來源:內蒙古晨報(首席記者 張昊文)

  |本期責編:江金豔

  |本期審讀:董 強

  |本期審覈: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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