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某科技公司总经理邱姓男子,2017年趁赴美出差时,性侵女员工得逞却挨告。(示意图/Pixabay).

▲女童从2012年起,数次遭到父亲猥亵。(示意图/Pixabay)

记者张靖榕/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狼父趁未满10岁的女儿入睡时,摸黑触碰女儿大腿内侧,为了看得更清楚还打开手电筒照亮下体。女童因害怕选择装睡,但同样情况发生过不只一次,导致她身心受创至今仍有阴影;新北地院19日依乘机猥亵罪判狼父1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综合报导,2012年8月一天晚上,狼父趁著女而熟睡时闯进房间,先把手伸进她的短裤裤管内抚摸大腿内侧,接著又伸进内裤触摸下体。他不久后再度进到房间,这次直接脱下女儿的内外裤继续猥亵,还拿手电筒照亮女儿下体。

其实当狼父伸手进裤管内时,女童就已经察觉惊醒,但因为害怕而不敢出声制止。她因此身心受创,只要想起当时的情况就忍不住情绪激动而痛哭,事隔多年才鼓起勇气报案提告。

当年的受害者现在已是一名少女,她指控父亲多次对她进行猥亵,但被狼父辩驳只有2次,而且是因为想跟女儿亲近才做出这种行为。法官认为父亲行为造成少女身心受创严重,至今没有得到她的原谅,也没有和解,再加上少女当庭表示希望能给予父亲适当刑度,透过司法再教育改正错误想法,最后决定判处1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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