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出12幅土地資產總值共125萬,並不超過200萬的限額。

年輕男警被揭發申請專上學生資助時,涉嫌隱瞞擁有12幅地的資產,詐騙學資處逾19.3萬元,被控2項欺詐罪。揭開此事的學資處調查主任出庭指,被告曾致電聲稱自己是原居民,所擁有土地為親戚送贈,申請資助時毫不知情,「無心亦無意呃資助」。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下午續訊。

被告古俊輝。

學資處文書主任在庭上確認,被告申請資助的表格上沒有申報擁有土地。一位申請人若要成功申請資助,每位家庭成員的資產不得超過100萬,被告申報家庭成員只得母親,即被告家庭資產合共不得超過200萬。辯方指出12幅土地資產總值共125萬,並不超過200萬的限額。

證人學資處調查主任利順意。

學資處調查主任利順意於16年經調查後發現,被告在大埔梧桐寨村擁有12幅土地。被告收到漏報通知書後,致電利解釋事件,稱自己是原居民,所擁有土地為親戚送贈,申請資助時毫不知情,收到通知信才知有漏報土地,便立刻到土地註冊處查冊並後補相關文件,更指「無心亦無意呃資助,好擔心冇咗份工」。

被告古俊輝(左);證人學資處調查主任利順意(右)。

被告古俊輝,現年26歲,控罪指被告於13年至14年間,以及14年至15年間,在香港藉欺騙向學生資助辦事處虛報或漏報他或他家人沒擁有土地或物業,意圖詐騙而誘使學資處根據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分別向他發放約9.39萬港元及9.94萬港元的款項,兩筆款項合共約19.3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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