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坐冤獄5年後獲釋 用漫畫描繪被刑訊經過...


不邀自來。

通常進看守所就會翻供,到了法庭再翻供的也有,為什麼呢?因為假如被刑訊了,進了看守所就打不著了。

翻了就翻了,所以題主的假設不成立。
你想多了。

這個假設問題也是夠奇怪的了,還是試著回答一下。

先說過程。你犯罪了,被抓獲後沒有承認,於是被刑訊逼供,然後招供,上法庭時翻供……問的是回去是不是會被打得更厲害?

我認為不會被打得更厲害。已經上了法庭,所有證據都蒐集完了,既沒必要為了證據再刑訊逼供,更沒必要冒著巨大風險只為報復。
可以換位思考下,如果你是看守所的一名警察,那麼確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安全在押幾乎是你的全部職責,他是否認罪,是否最終被定罪。其實和你半毛錢關係都沒有,你為何要冒著職業前途的風險和道德輿論的壓力,去打他呢?如果你是辦案刑警,有可能出於考覈指標壓力、職業習慣、個人先入為主的定見去刑訊逼供,但是現在偵查和羈押分離的體制下,這種情況越來越少了。對於重型嫌疑犯來說,被打以後可以在法庭上申請非法證據排除,因刑訊逼供取得的供述會失去證據資格,這並非沒有可能。

當你遇到了一個打你的警察,肯定會有一個笑開花的檢察官在等你!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