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软体源代码技术秘密鉴定中,原则是确认两者承载的技术信息是否相同实质相同。(正常情况下,不同的程序设计人员、或同一程序设计人员在不同时期独立设计的源程序内容不会存在源程序段在程序语句、变数名定义、变数的排列次序、注释、排版格式等方面完全相同

软体源代码的实质性相同,不是指两段源代码的代码完全一致,而是源代码背后的技术信息的一致。实践中,被控侵权人往往并不是直接复制权利人的程序,而是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开发软体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后,重新编写程序。正确的方法是抽象出权利人的程序所包含的技术信息,再分析被控侵权程序是否包含同样的技术信息。这样才不会放纵那些改头换面的侵权者。

实践中秘点同一性鉴定一般从以下角度进行:

(1)用途比对

可尝试运行双方程序,以判断原诉方与被诉方的软体用途领域是否相同,如双方不属于同一应用领域,则相似可能性较小。

(2)源代码直接比对

源代码采用计算机语言编写,便于阅读和比较,如原诉方与被诉方均提供了源代码,则可采用此方法。鉴定组可从开发环境、鉴定材料完整性、鉴定材料真实性、总体结构分析、代码分析、特殊信息说明等方面进行比对和评断。

(3)目标代码直接比对

当双方的二进位目标代码完全相同或差异极小时,可采用二进位文件比较工具直接进行比对,以说明双方相同或相似。一般来说,源代码生成目标代码的过程会受到编译环境和参数的影响,同样一份源代码生成的目标代码可能会有较大的差异,因此,经常无法直接进行比较,而需要借助反汇编等手段。在目标代码没有加密的情况下,一些计算机语言编写的目标代码可以经反汇编得到全部或部分源代码,鉴定组可以将原诉方与被诉方双方反汇编后的源代码进行比对。

(4)目标代码与源代码的比对

当一方提供了目标代码,另一方提供了源代码时,可以尝试将目标代码反编译得到源代码,进行源代码级别的比对;也可尝试将源代码编译成目标代码,进行二进位级别的比对

除上述比对方法外,计算机软体的技术秘密相似性鉴定还可以使用资料库比对、文档比对等比对方法。

(上述文字参考了法院判例及相关文章,

参考文章网址:lawyer.fabao365.com/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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