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開始身邊的老師,爸爸媽媽,包括書本里學的知識總是告訴我們要做一個善良的人。常言:與人爲善三春暖,互幫互助四時和。近些年因“善”引起的一樁樁一件件血淋淋的事件讓我們不得不反思:“善良”行爲是需要特定要求和條件的,沒有原則的善良反而會傷害到自己。

  在去年2018年2月13日,在山西省大同的一個縣城,開車回家的張某在黑漆漆的路上,看到走夜路僅17歲的李某,頓時心懷不軌。假借汽車故障尋求幫忙,將小女孩騙到車內進行捆綁,侮辱對方並將其殺害,爲躲避罪責,張某將肢解屍體後拋屍荒野。

  生活中這種事情屢有發生:有一天午休時間,小喵在學校外的超市購物返回途中,路口偶遇一對乞討的年邁夫妻,拒絕接納現金,以肚子餓帶路爲由,帶小喵到了拐角處一家破爛不堪的大門外,小喵直覺不對,用手上的塑料袋大力砸在緊拽着自己胳膊的老人手上,才得以逃脫。

  後來學校出了告示:有女學生失蹤,跟同學交流才發現有不少人都遇到過此類事件,年邁的老人或者小孩以尋求幫忙爲由,將小女孩騙到指定的不引人注意的小店裏,進去以後就被綁住,迷暈,拐賣到偏遠山村,一輩子都出不去,回不到屬於自己的真正的家裏了。受到多年教育的大學生成年人,都會遇到各種坑蒙拐騙之事,更何況是不諳世事的小孩呢?

  在我國的教育系統裏,老師,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學生孩子有一顆善良的心,可我們必須明白,善良是有底線條件的,善良的基礎必須是建立在自己的安全得以保證的前提下。世界那麼大,總有一些那麼不光明的事物,我們不必對他人有求必應,這個世界並非如我們想象當中美好,學會警惕,學會拒絕懂得保護自己安全也是對自己家人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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