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責肅貪的廉政署,2018年2月間爆發第一起廉政官涉貪案,廉政署南調組專員陳永士,涉嫌向領取檢舉獎金的祕密證人,前後索賄25萬元,不只已經被免職,高雄地方法院今天(31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量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另外詐欺取財未遂部分判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對著瘖啞人士,不斷比手畫腳,又敬禮,又踢正步,他是陳永士,曾經因為這段當警員時的逗趣影片爆紅。但轉任廉政專員後,卻涉嫌向檢舉人收取檢舉獎金的回扣,被判刑3年8個月。

其實公務人員利用職權詐取財物,依《貪污治罪條例》得判7年以上,但法官審酌他坦承犯罪,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加上一再表達悔意,尤其,他在當警察時表現良好,因此利用職務詐取財物部分,輕判3年8個月。

陳永士任職楠梓分局時,曾經圍捕飆車族,他還和飆車族正面衝撞,手部受傷,100年7月,考取法務部廉政官,103年底,轉任廉政專員,在廉能操守得有最高標準的這個單位,卻索取回扣,甚至交保後,還想串證,後來被收押。

除了得手部分被判刑外,還有未遂部分也被判3個月徒刑,可以易科9萬罰金,好警察,轉任廉政官員,卻前後索討25萬回扣,讓他賠上自己的大好前程,這代價實在太大。

(民視新聞/黃建宇、趙婉如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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