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东报导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之冲击,中央于日前宣布扩大急难纾困补助对象,并自6日起受理申请,若民众符合「原有工作且因疫情请假或无法从事工作致生活陷困、无加入任何社会保险者、未领取政府机关纾困相关补助津贴」等资格,「家户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低于当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1.5倍者,即可领取1万至3万元不等补助,台东县政府呼吁符合补助资格的民众,自即日起可到各乡镇市公所办理。


台东县政府社会处陈淑兰处长指出,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工作及家户收入减少者,中央宣布再扩大补助对象,对有工作者但未加入军、公、教、劳、农保等社会保险,且未领取其他政府机关相关纾困补助、补贴或津贴,家庭生计因疫情陷入困境者提供纾困金。


以台东县林先生一家3口为例,由于县内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为1万2,388元,换算1.5倍为1万8,582元,林先生家户月均收入2万元,加上家户总存款47万元,由于家户内每人存款15万元免纳入计算,一家扣除45万元后,家户月均收入再除以3人,换算下来,林先生的「家户每人每月生活费」等于1万3,333元,低于1万8,582元,即符合领取资格。


有关补助金额计算,社会处说明,只要民众「家户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低于当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1.5倍者,即可申领1至3万元纾困金;「家户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介于当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1.5至2倍间,即可申领1万元纾困金。


社会处提醒民众申请急难纾困时,要准备身分证件、实际共同生活户内人口的存簿,及全户存折,以及从事工作受疫情影响的证明,由公所受理后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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