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篇>連保險業務員都會忘記申請的理賠,800萬勞工朋友們一定要"知道的權益"。
今年5月13日騎公路車,在下坡轉彎處輪胎壓到異物,導致摔車骨折,後來住院、動手術住院7天+自費鈦合金鋼板總共花了8萬多。
申請理賠的時候,除了某一間保險公司少賠給我1萬,跟保險公司要理賠金以外,居然忘記自己的『勞保』住院超過4天以上者,可以跟勞保局申請理賠,診斷證明書5月20日出院就開了,而勞保是筆者7月份最後申請的,差點忘記要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翻開勞保條款
勞保給付如下:
1.普通事故保險,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給付
2.職業災害保險,傷病、醫療、失能、死亡
<生育給付>
生育給付並不是生前投保,生完孩子後就給唷~
有規定需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參加滿181日後早產、參加滿84日後流產,很多保戶可能也不知道流產可以申請生育給付。
流產也有限制,妊娠20週以上之死產,其請領生育給付之條件(勞動部105年3月11日勞動保2字第1050140098號函)。
<傷病給付>
普通傷害、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補助費。
執行職務而致傷害、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補助費。
*筆者屬於普通傷害住院超過4天、附上診斷證明書+勞保傷病申請書即可申請理賠,筆者就是忘記申請傷病給付~
*剖腹產無法申請傷病給付
<失能給付>
因普通傷害、普通疾病或職業傷害、罹患職業病,經治療後仍無法回復由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請領失能補助費。
*像筆者這次骨折,第二個月回診時順便詢問骨科醫生,能不能開立失能,醫生說要先復健1年,如果復健後關節仍無法回復至勞保條款的規範,可以請復健科的醫師開立。
<老年給付>
年滿六十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1.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2.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關於年金,可以到勞保局申請相關資料,筆者就不特別說明
<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依左列規定,請領喪葬津貼。
1. 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三個月。
2. 被保險人之子女年滿十二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二個半月。
3. 被保險人之子女未滿十二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一個半月。
*辦繼承時,每次都會提醒一下,勞保死亡給付,如家屬中有數位家人皆投保勞保者,只能推派一名來家人來申請。(如無其他考量,建議勞保投保薪資中最高者來申請)
如有勞保相關問題歡迎洽勞保局,電話:02-2396-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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