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7大罪」拔官!華視前總經理提告 董事長獲無罪
▲華視的總經理、董事長大戰,陳鬱秀最後獲判無罪。(圖/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李毓康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華視公司爆發董事長與總經理大戰,前總經理郭建宏不滿遭拔官,還被指犯「7大罪」提告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鬱秀包括加重誹謗等。臺北地方法院10日宣判,雙方原有意和解,但因和解破局,回歸法院審理,最後判決陳鬱秀無罪,全案可上訴。
中華電視公司2018年1月11日召開董事會,上任1年的總經理郭建宏被董事會評核不適任,理由共「7大罪」,包括領導力不足、預算編列缺乏正當性等。郭建宏不滿,當日便召開記者會,強調他在華視節目部最低落時,找來綜藝天王張菲做節目,創下華視14年來最高收視率,如此的成績,卻被董事會詆毀名譽「絕對告到底」。
尤其針對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鬱秀,郭建宏表示,他在影視圈深耕36年,一輩子都沒有負面消息、沒有任何瑕疵,陳鬱秀卻開記者會,拿著幾張發票,指責「7大罪狀」,已經嚴重傷害到他的人格名譽,要求陳鬱秀公開道歉。
陳鬱秀則表示,郭建宏先行對外公佈被解職,她才會召開記者會,她很肯定郭建宏的付出,但經營理念、方向不同,無法再合作,願意以發聲明或記者會等方式回覆郭建宏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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